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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家庭看大病“特殊救助”

今年全市将新建9处敬老院(社会福利院),目前所有区市均已完成选址,平度、城阳、胶州、胶南等区市计划8月底之前开工。据悉,我市“千万平米”社会事业公共设施养老和社区服务等民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按计划2012年完成投资10.24亿元,开工在建55.4万平方米,竣工16.5万平方米。目前,已开工在建19万平方米。(来源:青岛晚报)

据悉,今年我市首次将“为城乡低保家庭发放基本生活日用品”列为市办实事,将为全市7.67万户(13.5万人)城乡低保家庭每户发放基本生活日用品,包括被褥、电饭锅、暖瓶等日常生活用品,保证低保家庭能睡得温暖、吃得热乎。按每户800元计算,财政投资达6000余万元,由市、区(市)两级财政共同负担。

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据统计,上半年,我市有12331人次城乡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得到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1534万元,救助面与2011年同比提高了164%,救助金额同比提高了65%。

据介绍,今年下半年,市民政部门将牵头制定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政策。对来自家庭财产在一定限额内的、中等收入以下的本市户籍家庭,遭受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对其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重大疾病救助之后仍负担较重的,在当年医疗年度内对其自负的费用部分再次给予一定比例的一次性救助。据了解,该政策出台后,将及时公布详细规定。

昨日,记者从全市民政工作年中分析会上获悉,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制定大病医疗“特殊救助”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遭受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将获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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