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为使“平安计划”取得实效,市劳动部门将与市建委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无论是本市企业还是外地注册企业,都要在今年第三季度参加工伤保险,各单位要将参保情况在显著地方进行公示;对在外地注册,在本市施工的单位,没有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在本市参加工伤保险;各施工单位必须参加工伤保险,已参加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作为工伤社会保险的补充,决不允许以意外伤害保险代替工伤保险。劳动部门也将深入工地上门服务,现场办理参保手续。此外,本市还将向农民工发放“平安卡”,指导农民工如何参保,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认定、鉴定和享受待遇,并公布工伤认定、鉴定、经办机构和劳动监察部门的电话,同时开通12333举报热线,为农民工畅通诉求通道。
据了解,今年本市将启动“平安计划”,使更多的农民工能够参加工伤保险。到今年底,坐落在蓟县的矿山企业农民工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建筑业农民工参保达到7.8万人;加工制造、商贸、服务业农民工参保达到24万人,乡村企业参保达到18万人。到2007年底,建筑业参保人数达到18.2万人;加工制造、商贸、服务等行业达到33万人;乡村企业参保达到25.2万人。到2008年底,全市各类企业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
两年多来,全市共受理工伤认定申请19186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4328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质量明显提高。截止今年5月底,已为17000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5亿元,支付人次52042人,人均支付金额8807元。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在全国率先将老工伤人员全部纳入工伤保险管理,使全市5.6万名“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有了可靠保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减轻了企业负担。同时,为了保障“老工伤”人员的待遇,劳动部门还较大幅度地提高了“老工伤”退休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截止5月底,全市已完成老工伤审核鉴定15163人,累计为7390名老工伤人员支付工伤保险待遇5014.5万元。
据了解,本市自2004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工伤保险制度,在各类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基础上,2004年11月份又实施了《天津市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规定》,允许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市政府颁发了《关于做好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纳入工伤保险实施范围;2005年底国家四部委联合下发《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参加工伤保险做出了规定。同时,本市又先后解决了客运出租人员、交通协管人员的参保问题。本市的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已经从各类企业扩展到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一个全面覆盖、统一开放的工伤保险制度已经初步逐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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