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障利益
1、祝寿金:
被保险人70周岁时,可领取一笔相当于已交主附险保费10万元的祝寿金。
2、身故或全残保障:
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或全残,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等于:到期应支付的主险合同保险费总额的105%与主险合同现金价值的较大者,加上到期应支付的附加险合同保费的105%与该附加险合同现金价值两者中较大者。
3、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
若投保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且发生事故时投保人年龄未超过65周岁,可逐期豁免主附险合同以后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合同终止。
4、重大疾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在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一次复效(以较迟者为准)之日起180天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被确诊初次发生附加险条款约定的重大疾病,给付135340元重大疾病保险金,附加险合同终止。
5、重大疾病保费豁免:
若被保险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条件,除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外,可逐期豁免主险合同以后应支付的保险费,直至主险合同终止。
上述附加险合同项下的重大疾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不可兼得。
(二)红利分配
保单有效期内,可参与公司红利分配。
投保示例
陈先生,35周岁,公司主管,为自己投保10份“福享安康两全保险(分红型)”和“附加福享安康重大疾病保险”,重疾保险金额135340元,主附险年交保费10000元,10年交清,保至70周岁。
4.保单可分红,复利抵通胀
本产品为分红型保险,公司将每年根据分红保险的业务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投保人可以每年享受公司的经营成果。红利可留存在公司的红利账户,以年复利累积生息,抵御通货膨胀。
3.保费双豁免,处处显真情
可提供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保费豁免,以及被保险人重疾保费豁免,保证了在发生不幸时,保障仍能延续,处处彰显人性关怀。
2.满期返保费,祝寿乐无忧
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公司给付相当于所交保险费的祝寿金,用于充实养老账户,为晚年生活添彩。
产品特色
1.重疾有保障,健康送关爱
拥有重大疾病保障,疾病种类多达35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继续有效。
一、保障范围更广泛。该产品为客户提供35种重大疾病的保障呵护,除了包含保险行业协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的25种重疾外,公司又对发病率和治疗费用较高的10种重疾提供保险保障,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的健康保障(具体详见产品说明书)。
二、满期全返加分红。客户可以任意选择在60岁、70岁或者80岁时,将所交保费全额领回,作为养老金的补充。与此同时,这个产品还增加了现金分红功能,让客户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在现金分红的领取方式上也很灵活:如不领取,可以复利累积生息,抵御通货膨胀;如需领取,随时恭候。
三、四金两免显真情。每一位“福享安康”的客户都会拥有四金:高额的重疾保险金、全额的满期祝寿金、贴心的保障金、累积生息的红利金。两免:在交费期内如果投保人不幸发生意外导致身故或全残,将豁免后期保费;若在交费期内被保险人发生重疾,也享受豁免保费。所有豁免的保费都视同已经交纳,到期按照应交保费的总额全部返还给客户。
客户资料:陈先生,35岁,企业主管,月均收入18000元
年缴保费:10000元
客户需求:希望健康有保障,以补充医保的先垫付后报销的不足。 随着生活和社会环境发展变化的不确定性加大,人们普遍加深了对未来的担忧:一是生活压力大、工作节奏快、身体处在亚健康状态,导致重大疾病的发病率逐年提高;二是收入没有物价涨得快,昂贵的医疗费令越来越多的人难以承受。正是基于这种情况,陈先生咨询健康保险怎么购买。于是,我向他推荐一福享安康这一产品。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