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用14个月就吸储高达2亿元的惠州P2P跑路事件成为热议话题。7月29-30日,江苏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举办论坛,邀请官员、学者和实践者,专题讨论保护网贷平台投资者的权益。截止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发稿时,据南京大学商学院统计,全国在线运营的网贷平台总数为2028家,在2015年上半年的总成交额约3000亿元,已超2014年总和,但其中“出问题”的占到了40%。这让长期从事金融研究的南京大学商学院副院长裴平教授长叹不已:英美两国经过20年的发展各自都没有超过10家,怎么中国2年就诞生了超过2000家?7月18日,中央10个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将互联网金融定性为“金融”,也就是说,互联网金融的最显著的特点与传统金融一样:“经营风险”。从现有的实践看,资金安全、信息透明和知情权、投资收益、隐私保护,是构成互联网金融平台上投资者的基本权益的几大要素,但最重要最集中仍是“资金安全”。裴平强调,各地的跑路事件也表明,如何保护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已成为了必须直面的重要课题。2年左右的时间诞生2000多家网贷平台,特别是出问题的占到了40%,在裴平看来,与中国互联网金融领域监管的“九龙治水”有着本质关联。据了解,工商、电信主管部门和工信部、国家互联网信息管理部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公安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及财税部门,从各自角度出发,都涉及到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但从具体内容看,如互联网股权众筹的监管,仍是边界模糊,充满风险。这是因为,股权众筹是基于民间的信用关系,以小额合伙人为主,但什么样的人具备合格投资者的身份?什么样的人才能参加股权投资?人数上限是多少?这些都没有明确界定。此外,投资者可能是遍布全球,股权众筹股东怎么行权;并且,公司以及治理结构怎么决定?在制度尚没有完全成熟的同时,从遇到的问题看,技术的问题更加明显。安存科技金融事业部总经理郑琦涵就认为,“取证难”是投资者权益难以保护的根本所在。截止目前,针对P2P,尚没有处理纠纷的司法规定,也没有具体的立法说明,所以投资人面临发生问题后怎样取证维权“没有办法”。郑琦涵说,因为投资行为都在网上完成,数据是不是可以直接作物法律证据使用,但如果数据被修改或被删除又该怎么办?此外,如果律师在没有相关法律条款的情况下,如何打互联网金融维权官司呢?这些,目前没有答案。郑琦涵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技术角度而言,只有建立一个健康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的资金流向渠道,也就是说要信息透明化,即投资过程透明化、资金流向可追溯机制。一家有着国有金融企业背景P2P公司副总经理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说,该平台在资金支付结算时,将平台资金和客户资金进行分离,同时对监管机构“全过程”披露信息,还引入了江苏省再担保公司“兜底”。“这套风控体系相对完善,所以平台成交量已突破100亿元,还没有发生过意外情况。”但单个平台自身风控体系的完善,难以阻挡行业的系统性风险。对此江苏省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秘书长陆岷峰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改革和监管的实践角度出发,行业协会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上应该承担更重要的职责。“从各地爆发出来的跑路事件看,行业监管、行业自律的建立以及执行,都是协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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