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理财源于P2P借贷。P2P借贷是一种将非常小额度的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P2P是“Peer to Peer”的简写,个人对个人的意思,P2P借贷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P2P公司)在收取一定服务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P2P交易对象包括两方面,一是将资金借出的客户、即P2P理财方,另一个是借款客户。通过P2P小额借贷交易,出借人实现了资产收益增值,借款人方便快捷地满足了自己资金需求。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P2P借贷 2005年开始以网络平台方式在英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并逐步成熟, 2006年底左右进入中国。由于中国具有庞大人口基数、旺盛融资需求、同时传统银行服务无法覆盖所有资金需求人群,在几年内就获得爆发式增长。目前国内P2P小额借贷业务已经形成基于互联网平台的线上模式、非互联网的线下模式,线下线上并行模式三种形式,使很多无法获得正规金融机构服务、急需小额资金的普通人群得到了民间小额借贷服务,同时也为资金提供方提供了一种新的高收益理财方式。
P2P理财本质是一种具有普惠金融创新模式的小额民间借贷
P2P借贷通过中间平台公司的撮合管理,快速实现个人对其他陌生人的借贷。本质上讲,是一种创新的小额民间借贷。
P2P借贷对象是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用途通常包括个人教育、消费、应对突发事项、小企业主资金周转等方面,资金需求额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同时为了防范借贷风险,一笔出借资金通常会在P2P公司协助下,分散借给很多不同的借款者,如2万元可分别借给10个人,以防止单一借款人违约带来本金的重大损失。
P2P借贷上述特征与过去人们熟悉的非法集资性质的民间借贷有明显区别:一是借款对象不同,一个是具有小额资金需求的个人、另一个动辄是有上亿资金需求的企业;二是借款用途不同,一个主要用于装修、培训及经营资金周转等,另一个主要用于项目建设或投资需要;三是借款分散程度不同,一个是将借款尽可能分散给更多的人,一个通常是集中于1人或1个企业。二者的区别显而易见。
个人与个人间的借贷行为受到中国现行法律保护,而且一定程度还推动了我国普惠金融事业的发展,解决了正规金融机构无法顾及的特定群体资金需求。从以上两个层面讲, P2P本质不是一种投资陷阱,它的出现具有强大的潜在市场需求与积极的社会作用。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