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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理财产品,你敢买吗?

P2P网络借贷的吸金能量有多大?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一个推出不到半年的优选理财产品,23期吸纳了超过3亿元人民币。俗称“人人贷”的网络借贷展示出令人吃惊的吸金能力,然而质疑声也越来越多。比如人人贷的性质变化,严格定义上的人人贷仅是一个个人对个人的信贷平台,理财产品的推出将网贷变成了类金融机构;比如监管,游走灰色地带的人人贷始终难以回避非法集资的质疑;更令市民担心是,网贷推出的理财产品活跃坊间,当中的风险却在高回报的表象下丝毫未提。广告诱人标榜本金有保障“12%的年收益率,本金保障,万元即可投资……”6月10日,深圳白领陆先生在电子邮箱中收到一份来自P2P网贷公司的广告邮件,邮件推销一款由P2P网贷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银行的理财产品年收益率基本上都在10%以下,根据经验,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其实只比存定期高一点,还必须承担一定的风险。”广告中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对于一直在寻找投资之道的陆先生来说十分诱人。“虽然广告标榜本金有保障,但高收益有可能就是高风险,金融产品的设置太复杂,我不敢贸然购买。”根据陆先生提供的信息,深圳商报记者登录一家名为“人人贷”的网站。在该网站首页,记者看到一款名为“优选理财计划”的理财产品广告。根据网站提供的信息,第1期理财计划始于2012年12月,目前正在销售的第24期优选理财计划强调“加入理财计划的资金将优先于平台普通用户的资金进行优先投资。投资标的所产生的利息在每月指定日期自动提取,同时投资标的每月回款的本金部分将继续用于投资。”其预期年收益率为12%~14%,“加入计划金额1万元起,且以1万元的倍数递增”,投标产品范围为“机构担保标,实地认证标”,投资期一年。在如此高历史收益率的情况下,网站信息称,该理财计划是有本金保障的,即当理财人投资的借款出现严重逾期时(即逾期超过30天),P2P网络贷款公司“将向理财人垫付此笔借款未归还的剩余出借本金或本息(具体情况以投资标的类型的具体垫付规则为准),从而为理财人营造一个安全的投资环境,保证投资人的本金安全”。网站强调,优选理财计划是一个“稳健、安全、流动性好的投资计划”。“如此诱人的收益率,还能有本金保障,这钱景怎不让人心动呢?”陆先生告诉记者。“优选理财计划”已经发行了23期,目前正在销售第24期,虽然发售期仍未结束,但其1500万元的总额度已经满额,无法再申请购买。据介绍,往期计划总金额为人民币3.03亿,往期加入总人次为7537人次,平均资金利用率为95.22%。记者发现,从2012年12月底至今,24期优选理财计划滚动推出,中间没有间隔期,所有的理财计划介绍中都没有出现任何风险提示。记者通过百度搜索发现,确实有不少P2P网络借贷公司推出各种高收益的理财产品,大部分理财产品号称预期年收益率在10%以上,“安全、高收益”成为这些P2P网络借贷理财产品的“卖点”。深入探究理财外衣之下是借贷以“人人贷”网站为例,在其“新手手册”中,记者发现,申请购买理财计划后,投资者的资金还是流入借贷平台,分散投资到各个投标标的。该网站提到,其理财产品是“以人人贷现有各类投资标的为基础,为更加便于用户投标、提高回款利用率、解决资金流动性问题而推出的投标计划。它更类似于一种高级投标工具,以用户认可的既定规则为加入计划的用户自动投标”。黄勇是深圳一家小额借贷公司的高管,看过人人贷的理财产品,6月13日,黄勇告诉记者:“这种P2P网贷推出的理财产品和银行的理财产品是不同的。因为不少P2P网贷的出借人较少,这种产品披上‘理财’的外衣,让投资者以为这跟银行理财产品一样,但其核心仍是借贷,推出理财产品的目的就是‘吸储’,吸引资金参与借贷。资金就是进入P2P的资金池,再由P2P进行分配借出给同一网站的借款人,这是理财资金的流向之一。”黄勇分析:“这些理财计划发售如此紧密,说明P2P网贷需要大量的资金,它可能将资金用于购买网络借贷公司或其他借款人提供的债权资产,从而帮助前一位借款人的本金和收益的回笼。不管P2P网贷公司推出什么名目的理财产品,就是为了吸收更多的资金,好发展借贷业务。”“从投资者签订的购买理财产品协议可以看出,乙方是P2P网络借贷公司,P2P网络借贷的角色已不再是第三方平台。目前,确实有不少P2P网络借贷公司的业务在起变化,越来越渗入到借贷过程中,P2P网络借贷公司俨然成为类金融机构。”黄勇说。“表现有几方面:一是P2P网络借贷公司为投资者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当借款人无法还款时,由公司代偿;二是先行给借款人放款,并设计包装成理财产品销售给投资者,公司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提供担保,这也是最吸引投资者的一种方式;三是以组建投资公司股权入股名义、采取私下承诺年固定收益方式向出资人滚动吸收资金用于放款;四是向公众发行销售附固定收益回报的商业预付卡等方式吸收资金放款。”有媒体报道,P2P网贷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担保或承诺确保收益稳定,资金往往直接进入公司及关联公司账户或其法定代表人及关联人员的个人账户,再以更高的利率贷给借款人。“目前,很多P2P网贷公司并未取得小额贷款资格,而是以咨询服务角色出现在公众面前,和投资者签订的协议大多也只能是理财服务协议。”6月18日,中国银行“私人银行家”王延招在和记者讨论P2P网贷角色时提到。灰色运行道德风险不得不防记者调查发现,为了招徕更多投资者购买理财产品,P2P网贷公司都在强调理财产品的“安全、保本”,不少公司甚至推出“代偿、垫付”等保障服务。据了解,近几年来,人人贷兴起,信用体系尚在建设中,信用环境还不成熟,“涉嫌欺诈”等负面新闻屡屡见诸报端,网络贷款模式屡屡出现因坏账率高倒闭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P2P网贷公司推出的理财产品是否真能如广告所宣传的具备“安全保障”?“年收益率超过10%的产品都应该小心。”黄勇提醒,“更何况P2P网贷推出的理财产品。这种网贷平台门槛低,资本金规模、管理水平等都不强,销售理财产品这种做法显然超出了其能力承受范围。其实P2P网贷公司现在做的就是银行业务,但没有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的资本和承担风险的能力,所以,其销售的理财产品的风险显而易见。”“我们不能完全否定P2P网贷,这种模式也正在壮大,投资者要注意其业务链条,调查其风控能力是否能跟上其发展规模,同时也要对P2P网贷公司的背景有所了解,关注其发展情况,控制好P2P网贷的道德风险。”王延招说。“理财产品的投资门槛较低,有可能是网贷公司的营销手段,让投资者降低警惕,但要注意此后投资者追加投资额后的风险。”据相关金融法规规定,由于金融活动的特殊性,关系到社会公众的资金安全,国家对金融活动开展及金融机构的组建有严格的标准和要求。“P2P网贷公司明显达不到组建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要求,不具备从事该类业务的资质和能力,其开展相关金融活动也未获得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且无法联入银行征信系统,不能登录系统查询借款人信用记录。贷款若发生损失也无法将借款人不良记录录入征信系统,与银行等正规金融机构相比缺少贷后管理的能力和手段,对借款人侵占资金等不良行为缺乏控制措施,无法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在没有法律法规的保障下,投资者还得承担网贷公司的道德风险。”6月15日,一位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国有银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前的2012年11月,红岭创投发行的理财产品被证监会叫停。6月18日,记者联系深圳市小额贷款行业协会,行业管理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P2P网贷是刚兴起的业务,和我们传统的小额贷款业务是不同类型,其次,P2P网贷推出的理财产品属于新生事物,我们都没研究透,不知道其原理,资金流向哪,所以不便对该产品进行评价。”(应采访对象要求,黄勇为化名)小资料P2P网络借贷(以下简称P2P网贷),英文全称“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个人对个人的信贷平台,其实就是俗称的“人人贷”。指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牵线搭桥,使用信用贷款的方式将资金贷给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以获得一定收益的民间借贷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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