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4月29日下午,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刘崇松总经理亲自将10万元身故保险金送到了保单受益人王女士的手中。这是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今年以来的又一笔大额赔案。 2003年1月21日,王女士为其丈夫盖先生投保了新华人寿《定期寿险(A款)保险》,保额为10万元,10期交费,年交保费570元。2004年1月14日,盖先生因胃部不适就诊,在作胃镜检查时突然呕血,紧急收入医院作进一步治疗和检查,诊断为“胃癌”。2005年3月28日,因胃癌治疗无效身故。在接到报案后,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的理赔人员迅速到青医附院了解情况,并委托济南分公司到其首诊的齐鲁医院了解病情。经调查审核确认无误后决定立即向被保险人的受益人给付10万元身故保险金。 王女士对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一再表示赞赏,因为痛失亲人,她心情格外沉重,但她非常感谢新华人寿给了她很多安慰。虽然金钱买不回亲人的生命,但10万元的理赔金对于自己将来的生活以及正在上中学的孩子无疑是最好的帮助。 新华人寿青岛分公司刘崇松总经理指出:新华人寿自入青以来一直将以最优质的服务来满足岛城人民更高额、更全面的保险需求为已任,强力打造“贴心理赔“服务品牌,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最大信任,青岛分公司正在积极努力,争取在三年内使新华人寿成为青岛市民心目中服务最好的保险公司,公司将永远“信守承诺一诺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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