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现实行在2008年补缴的,应补缴欠费的本金和利息;2009年以后补缴的,应按本通知第四条第1项规定计算补缴额。在2009年补缴的,按历年保值系数大于1部分缴费额的30%缴纳;在2010年补缴的,按历年保值系数大于1部分缴费额的60%缴纳;在2011年及以后年度补缴的,按历年保值系数大于1部分缴费额的100%缴纳。
答案:
问:我的养老保险于05-07年断交,05-07是个人交费状态。现在是我所在的企业给交,是企业交费状态。我明年就要退休,请问我断交的养老保险应如何补交。我是天津的。
我断交的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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