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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财险覆盖率或不足5% 买家卖家均不愿给力

保险公司:推家财险

不如去做一个车险单子

同时,在所有的受访者中仅有一位遇到营销员向其介绍家财险产品,这令人有些惊讶。

而谈到家财险投保率低,保险公司的责任时,某财险公司相关人士说:“目前的家财险产品多为客户被动接受的,这里面客户对保险产品的理解程度有关,更重要的还是保险公司能不能设计出能够吸引客户眼球,并能切实满足客户保障需求的家财险产品。”

对此,某财险公司分公司副总曾这样跟记者谈起保险公司对家财险的态度:“保险公司也并不太愿意花太大力气做这块业务,因为财险公司营销员有限,而家财险保费数额很小,一般不出险,人们的投保意识比较浅薄,与其挨家挨户推销家财险不如去做一个车险的单子,所以这类业务就让装修公司等相关人员代销了。”

卢翔则表示“各保险公司可能仍将家财险产品的重点放在如何设计出各种适合目标客户需求的定制型家财险组合产品,通过灵活的组合方式来满足不同人群的保障需求。因此我相信保险公司的竞争力仍将是集中在销售渠道,产品特色以及公司的服务能力等方面,如何能做到更贴近市场、贴近客户方面形成良性竞争的环境,相信这也将是广大客户更乐于看到的。”

消费者:想买的没有卖

而这些本质上的共同点也许正是家财险投保率较低的重要原因之一。

记者随机抽取了北京市某一居民楼的12家住户,竟然得到0%的投保率。虽然这或许只是一种巧合,但从这些受访者的口中,却听到了他们不投保的几个令人有些诧异的原因:“没必要”,“没听过”,“没闲钱”!

“觉得没有必要,家里没有什么多值钱的东西。”当一位中年妇女被问及为何不愿意购买家财险的时候说。而另一位刚退休不久的老人说:“家里几乎天天都有人,觉得没什么必要。”

在12家受访住户中4家表达了类似的“不必要”。也就是说,他们认为,家财险主要是用来保障贵重物品的,另一方面,家财险主要是防止盗窃产生的损失。但实际上,这种理解与家庭财产险基本条款是矛盾的。

根据我们上述总结的家财险产品的共同点,我们知道家财险保障的是房屋,房屋装修,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家具以及经投保人申请且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承保的其他家庭财产。原来只不过都是家里最最基本的东西。并不包含金银、首饰、珠宝等贵重物品。

保险责任范围又排除了盗抢、地震、海啸等。也就是说,受访者担心的贵重东西受损、盗窃受损两个情况在家庭财产基本险中本来就是不保的,即使你投了保,担心的情况还是没有保障。

也正因为此一位曾经购买过家财险的退休住户说:“以前是单位给买,现在退休了就没再买。没这闲钱。”他觉得家财险条款中的事故出现概率非常低,花钱不合算。

记者注意到,除了基本条款中所说的保障范围确实有些“狭窄”外,人们比较青睐的几个附加险,保障范围也似乎并不宽泛。比如附加盗抢损失险中规定被保财险应该是“被保险人存放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地址室内且属于家庭财产基本险范围内的保险财产”,也就是说是房屋固定装置、家具、家用电器等,而这些大多并不是盗贼感兴趣的东西。令更容易失窃的现金、金银珠宝等物品,在附加现金、金银珠宝盗抢损失险中最高保额只有2000元。

而除了家财险保障范围与人们需求脱节外,前面提到的几位受访者的回答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对家财险的了解甚少。更有力的证明就是剩余的受访者则直接回答:“没听说过”,甚至有的受访者在记者提到“家财险”三个字时,竟然问“这三个字是哪三个字?”。

如果说“伊春空难”火了意外险,那么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则把家财险推到人们的视线内——

家财险覆盖率或不足5% 买家卖家均不愿给力

《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查阅中资财险公司现售的60余款家财险产品发现,部分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上似乎下了不少功夫,但某财险公司分公司副总接受《证券日报》保险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保险公司并不太愿意花太大力气做这块业务。”而另一方面,记者在随机采访中也得到消费者“没必要”,“没闲钱”, “没听过”等答复,看来双方的热情都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

普及率:或不足5%

家财险投保率低是业内公认的事实。据了解,“11·15”特别重大火灾中,遭遇火灾的胶州路公寓共有170户家庭,目前仅接到6件家财险报案,这意味着投保率不足4%。

“家财险的覆盖率,在我国目前初步估计还不足5%,较发达的地区如北京上海的普及率较高,但也估计就是在5-7%,绝大部分地区不足5%。”都邦保险财产险部总经理卢翔透露,而在发达国家,家庭财产保险的普及率已达70%以上。

具体到部分保险公司,这一比重更是小得有些可怜。记者从某一中小型财险公司得到数据,公司2010年1-10月家财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1.84%,而另一大型财险公司前十个月家财险保费占总保费比例不足1%。

“大多数保险公司家财险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业务收入比例不超过3%,据资料显示,某些具有较大业务规模保险公司的家财险保费收入占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甚至不足1%。”卢翔说。

从某中资保险公司得到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财险行业去年总保费收入24530302万元,家财险保费收入130722万元,占比为5.33%。

产品:大同小异

据《证券日报》保险周刊不完全统计,不含当前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在内的中资保险公司在售的家财险主险约有60余款,表面看起来他们之间的差异很大,但本质上却有很多共同点。

首先,在保障范围上出现细微的差别。以普通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为例,有的公司在不属于保险标的范围的内容中有这样的表述“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等,有的公司则没有。

其次,在形式上,有的公司将基本条款与附加条款分得清清楚楚,但有的公司却将主险和附加险打包。比如,某公司家财险保险责任中约定“经公安部门证实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或盗抢。”,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相当于合并了附加盗抢损失险。

实际上,能够合并并不仅限于基本险和附加险,有人甚至将家财险和意外险打包。一张保单涵盖家财险、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及人身意外伤害等。

“有合必有分”,将基本险和附加险合并是特色,将某一特定保障标的或者某一特定保障责任独立设计成一个产品也是特色。比如旅行行李物品损失保险,盗抢保险等等。

除此之外,在大多数保险公司的保费是根据投保人选择保额变动的时候,有的保险公司却推出了固定保额、固定保费,按份起售的产品。

而最惹人眼球的恐怕还是为数不多的储蓄型家财险和投资型家财险。顾名思义,与消费型家财险保费不退还相比,这两类产品在保障的基础上,将会有固定或者联动性的收益,不过,在统计中的60款产品中,这类产品差不多已经濒临灭绝。

说到共同点,以最大众化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为例,他们在保险标的和保险责任的关键条款上基本是完全相同的。比如说,不属于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均含有金银、首饰、珠宝、货币等贵重资产;免责责任中均有战争、盗抢、地震、海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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