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月15日),武汉市劳动保障局传来好消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提高,各类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少年儿童及其他18周岁以下的居民筹资水平由过去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20元,18周岁及以上居民筹资水平为每人每年420元提高到440元,多出的部分全部由国家财政补贴。低保对象和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其他个人缴费标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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