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武汉市民持医保卡在定点零售药店单笔消费达500元,当天累计消费1000元以上的,需要进行实名登记。记者昨从武汉市医保中心获悉,武汉市出台新规,以防止医保药店各项违规行为,保护医保基金。
武汉市医保中心主任何广胜称,由于有不少参保市民没有修改社会保障卡(医保卡)原始密码,如果遗失,捡到卡的人很容易大量盗刷,造成参保者的损失。还有一些参保者,拿着医保卡大量购买日用品和非医保目录的药品。为此,武汉市出台新的标准,规定大额刷卡要实名登记。据介绍,实名登记的内容有:医保卡号、购药者身份证号码、购药金额、联系电话等。
为了推动这一措施的实行,武汉市医保中心出台的“武汉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年检标准”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从各个定点零售药店每月应付款中,暂扣2%作为年度履行协议质量保证金。如果有以下违规行为,将受罚:(一)无正当理由拒绝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险服务或提供过度服务的;(二)允许参保人员使用医保卡购买非医保药品的;(三)为未取得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或医疗机构提供医保卡代刷卡服务;(四)发现购药人员冒用或使用伪造、涂改的医疗保险有关凭证而不予以制止;(五)药店地址、名称、法人代表等基础信息变更,逾期未办理手续。
据武汉市医保中心介绍,武汉目前有445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每年应付款在1000万元以上的有十家,一般的零售药店一年的应付款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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