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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大中专新生参加医保有特殊待遇

目前,乌市约有14.6万人参加居民医保的大中专学生需要通过银行划扣费用。12月1日,该局已扣款成功的约9.3万人。

据悉,乌市社保经办机构在今年12月1日、15日、30日分三次从参保居民指定的银行卡内扣缴次年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费。为确保扣缴成功,参保居民应按乌市社保局提供的“银行卡最低存款余额”,将应缴费款及时存入指定银行卡账户。

毕业生在毕业后至毕业当年的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在本地发生的可继续持卡报销;在外地发生的,可持相关票据原件在医疗待遇审核科办理报销手续,报销符合条件的费用。

为保证大中专院校新生在入学当年的9月1日—12月31日期间能享受医保待遇,因此政策规定入校新生待遇享受时间为入学当年的9月1日至次年的12月31日,当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学生先行垫付,到次年1月1日后,可持相关票据原件在医疗待遇审核科办理报销手续,报销金额合并至一个年度最高报销范围内,即包含在25000元以内。

据悉,首府乌鲁木齐大中专院校学生参加居民医保,由学校统一组织参保登记、缴纳费用,待遇享受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保险,乌鲁木齐大中专新生参加医保有特殊待遇

也就是说,新生缴纳一年医保费用,可享16个月的待遇。目前正值首府社保部门划费时段,新生成功缴费后就能享受这一“特殊待遇”了。

12月13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了解到,对于乌鲁木齐市各类大中专院校招收的新生,入学时缴纳的就是下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而他们的待遇享受时间却是入学年的9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

同样是参加居民医保,大中专院校新生可享“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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