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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可以提取吗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支付房租的;3.离、退休的;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5.出境定居的;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7.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9.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10.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11.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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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领取手续: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必须于24小时之内口头,72小时之内书面报告社保局审理部门,另外,在取得劳动局工伤定性的报告结论后,同时交一份给社保局审理部门备案。职工发生工伤后,所发生医疗费用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职工医疗终结后(最长医疗期为十八个月),用人单位应将工伤职工的工伤医疗费凭证原件、门诊处方、门诊病历、疾病证明书及其他相关医疗档案提交社保局审理部门审理,属社保局支付的医药费,社保局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划入用人单位保险托收账号。医疗费用由社保局和用人单位共同负担。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工伤保险待遇享受条件:

提取流程:单位退工后,凭退工单、劳动手册等证明,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符合领取条件并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填写《失业保险登记表》,然后根据街道通知的时间、地点到区县职业介绍所办理核定待遇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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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提取条件:

提取流程:参保人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且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的,申办人携有关资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1.参保人员退休前出境定居的;2. 参保人公职调动的;3.非广州户籍参保人返回户籍所在地并已办理养老、医保关系转出手续的;4.参保人员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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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提取条件:

社会保险法按照自201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的相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15年,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不过,当相关参保者自愿选择了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时,本人不再延长缴费,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即终止,不再享受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也不得再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2)在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前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

(1)达到国家、省规定的退休年龄,但企业和本人未按规定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或者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不满15年,或者1998年6月底前参加工作并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参保人员。

养老保险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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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医疗保险是直接打到你的医疗卡上的,养老保险现在是不可以出来的,不过可以转移,住房公积金在离职的时候可以提出来。下面,金投保险网专家分别介绍五个险种和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五险一金能提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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