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创新监管部日前表示,“P2P行业发端至今年7月,可查的P2P机构有1200家。
实际上跑路的有150家,每个月有六七家跑路”。
这样的“P2P”其实是踩在钢丝上起舞,以高收益吸引投资者,将资金投向市场和法律的
“盲区”,不仅可能干扰正常的市场秩序,造成资源错配,甚至可能放大操作模式中捆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
风险。
而我们投资人是看重投资人的收益呢?还是看重投资的风险性。。。。。
各种滋味只有我们自己去体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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