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昨日发布首部《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年度报告》,公布了2015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问题及2015年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在十大典型案例中,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下属中环广场营业部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通过QQ网络平台购买或者通过向房产、金融、保险、汽车4S店等相关从业人员收集等途径违法收集个人信息,并组织理财师按名单信息逐一电话推销当事人的P2P理财产品。对此,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依法对其罚款55万元。上海市工商局检查总队经调查认定,当事人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致规定,构成了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P2P网贷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正越来越受到重视。今年3月,江苏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关于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指导意见》,力求通过设置较高行业准入门槛、培训互联网金融投资人、建立维权举报机制等方式维护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而在今年的“315”晚会中,多家P2P平台APP刷单事件被曝光。 在当下,似乎没有哪一个群体会比P2P投资人的合法权利更亟待保护。业内人士表示,鉴于P2P投资人在交易过程中的弱势地位,将P2P投资纳入金融消费的范畴,似乎更有助于投资人权利的实现与保障。(责任编辑:王姝睿 HF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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