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小孩医疗统筹的滥用与乱用,动摇了的小孩医疗统筹的根基。但小孩医疗统筹——最后的福利,不但不应该取消,相反还应做得更好。国家加大财政的投入、单位主动承担责任、医院自觉履行职责、家庭要按规定使用、社会加大监督的力度,力争让所有的小孩都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保障。在独生子女的年代,优生优育是摆在国家面前的一个难题,国家、家庭、社会各方共同努力,营造一个良好宽松的小孩保障制度,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小儿统筹医疗费,按参加小儿统筹医疗的人数,按实际发生的费用平均分担,全部由各单位分担。而且小孩统筹医疗时间跨度长,从0岁到18岁,如果单位职工多,小孩多,加起来可是一笔不少的开支,更主要的是在单位预算中,财政都没有单独给这项补贴,经费紧张的单位,特别是一些差额拨款单位,更显负担明显。单位负担的加重,最终会决定小孩医疗统筹制度的存亡。
小孩医疗统筹——最后的福利医院、医生、持证人的滥用与乱用,导致小孩统筹医疗费居高不下,单位内部矛盾激化,不享受小孩医疗统筹的人要求持证人分担单位负担部分,小孩医疗统筹制度从单位内部产生了分歧。
三、后果
医院、医生、持证人的滥用与乱用小孩医疗统筹,导致统筹开支过高,经统计,2006年某医院单位负担玄武年每人医疗统筹费为1048元,2007年为1300元,2008年度预计会更高。
个人不自觉,滥用乱用小孩统筹。一个小孩医疗统筹证取全家用药,拿小孩医疗统筹做人情,随意借给朋友用。持证人的不道德,加上医院、医生的监督不作为,导致小孩医疗统筹滥用与乱用。
医生舞弊,上有对策下有政策。医生的态度决定了医药费的高低,医生为了自身的利益,多开药、开贵药,屡见不鲜。特别是针对持小孩医疗统筹证的患者,反正个人仅负担20%的费用,费用多点对个人影响不大。如果是熟人,医生还可以根据持证人的要求,有求必应,想开什么就开什么,想开多少就开多少,完全置职业道德、规章制度于不顾。
保险,小孩医疗统筹——最后的福利医院把关不严、小孩医疗统筹滥用。虽然各医院都建立了详细的小孩医疗统筹管理规定,如持小孩医疗统筹证到门诊就诊,要服从医生诊治,不得点名取药;凡超过限额的用药须经医保科审批盖章。但这些规定基本都流于形式,医院以效益为中是不争的事实,小孩医疗统筹费最终都要转移到单位与个人身上,医院不承担任何风险。相反,小孩医疗费越高,医院从中渔利就越多,院方不会自己断送自己的财路。只看小孩医疗统筹证,基本不核对身份、不核对病症、不核对价格,只要有需求,基本都满足。
小孩医疗统筹具有较大的保障程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产生了很大的矛盾,小孩统筹医疗增长过快、个人缴费过低及监督不力,直接威胁到该制度的存在。
二、矛盾突出:
参加小孩医疗统筹,个人每月每证支付3元,门诊费用统筹负担80%,个人负担20%;因病情需要住院,统筹负担100%。小孩统筹医疗实际上是一种较理想的福利,与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相比,小孩医疗统筹具有相当大的优越性。在看病贵、看病难的年代里,小孩医疗统筹大大减少了家庭的支出。
一、理想状态的保障制度。
小孩医疗统筹——最后的福利小孩医疗统筹相关制度规定凡属行政、事业、企业、公司职工的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下,户口、人在本市者,均可参加统筹医疗。企业、公司以经济效益为核心,一般是不会给职工小孩的办理的,据调查,目前南宁市办理小孩医疗统筹好处的只有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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