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子女要特别交待家中的老人。 另外,在日常投资理财活动中,要注意保留原始证据,如联络电话、地址等信息,文字、影像资料等尽量保全,一方面有利于经济纠纷维权,另一方面如果是刑事案件,则有利于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尽快遏制犯罪,减少个人损失。
小编在这里要再强调一下,若遇到身边的亲朋好友以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以及反复劝说时,要多与懂行的人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谨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不要盲从“口口相传”,防止害人害己。
通过发布媒体广告、举行财富讲座、散发传单、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形式,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承诺高收益,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小心!这些形式的非法集资陷阱防不胜防5、通过传单、讲座募集资金
虚构投资项目,私设资金池,违规自融自担,宣称风险备用金由银行监管但却未充分披露相关监管信息,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4、互联网投资中介发布虚假信息
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 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3、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
P2P,小心!这些形式的非法集资陷阱防不胜防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2、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旗号诱骗
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1、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
自去年11月以来,全国非法集资案件集中爆发,每个案子都涉及数百亿资金,投资者遍布全国。这些案件有个共同特点,即打着各种“金融创新”尤其是“互联网金融”旗号,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扰乱了金融秩序,也给民众带来巨大损失。那么现实中非法集资有哪些新花样呢?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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