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由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构成的我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保险,西藏为居民免费投保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此次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取“政府出资、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运作模式,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财政承担。经初步测算,每年区财政需投入资金约4400余万元。具体赔偿标准为:伤亡保险金额每人5万元,另附加医疗保险赔付限额1万元。现有的由自治区出资购买的在校学生校(园)方责任保险和公检法司(含交警)、基层工商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与此次人身意外伤害险可以同时享受。西藏条件艰苦恶劣,自然灾害较多,为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大大提高人民群众和僧尼承受意外伤害事故的能力,完善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和救助体系,有效化解城乡居民和僧尼意外事故风险,提升政府、社会、家庭的救助能力,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区各族人民感受到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亲切关怀,日前,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免费为全区所有城乡居民和在编僧尼投保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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