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险保费为何突然上涨,涨价理由是否成立 公司解雇代理人是否有理论根据,替保户出头难道犯了公司的“禁忌” 公司单方面调整保费和解雇代理人是否有点“霸王”气 上周末,记者接到某寿险公司吉林白山支公司代理人张女士的电话,投诉公司因她不满公司上调附加险保费而无故“刁难”她。此外,张女士指出,保险公司在保单合同中注明单方面调整保费的做法,“也让我的保户不能接受”。 不满保费上涨 2001年,张女士加入该保险公司代理人队伍,一直到去年年初,张女士的业绩都比较出色。 去年上半年,张女士的保户向其咨询,为何他们所购买的一份个人住院医疗附加险保费开始翻倍上涨。于是,她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咨询有关保费上调的原因以及上调幅度的依据。 保险公司称,“由于该附加险到了保证续保阶段,已经从短期险上升为长期险,保险公司偿付压力变大,且近年来医疗费用、医疗水平不断增加,保险公司理赔金也随之增加。为了保证公司盈亏平衡,公司考虑通过上调保费提高偿付能力。” 张女士告诉记者,所谓的“保证续保协议”是指,根据协议,凡购买上述两个附加险且缴费满3年的保户,可以与公司签订保证续保协议,并自第4年起,公司不再每年通知保户续保,直接从保户账户中扣除附加险保费,直至保户不想继续投保或合同期满为止。 令张女士不解的是,公司当初在推出这款产品时并没有提及今后可能涨价一事,“这就让我们无法与客户交代。”但公司强调,该险种的调价经过了保监会备案,以及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费率的厘定。 对于保险公司的上述解释,张女士并不满意。她认为,公司不该将自身的理赔风险转嫁为保户的保费。“公司在解释时,只是出示了递交保监会的涨价申请报告,并没有同时拿出保监会的批复文件。” 据张女士所说,30-39岁年龄段的客户投保该款产品每年需缴388元,单次住院费如不超过8880元的情况下,保险公司最高可报销80%,且不设免赔额。从保障范围来看,优势远远大于社会医保。因此,该产品一经推出,便出现热销场面。 但张女士告诉记者,在这次涨价之前,公司对这款保险产品已调整过一次。“这款产品最初是以主险形式推出的,推出一年后,公司宣布改为附加险,购买的前提是主险保费必须缴满800元以上。”张女士强调,公司的第一次调整,也没有给出合理的解释。 就张女士反映的情况,记者采访了该公司有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介绍称,根据合同条款有关规定,“保险人保留调整本保险费率的权利”,且保险公司在提价前发出告知通知书,“保险公司并没有过失”。 突然被解雇 在张女士对公司表示不满的数月后,公司新任高管到岗。去年10月,这名新任高管开始了一场培训改革。“以往的职场培训,变成了在宾馆里的封闭式培训。”这让包括张女士在内的部分代理人感到非常不适应,而且大部分培训费用(宾馆住宿费、餐费等)全由代理人自理。 张女士随即向公司反映“这样的培训方式令代理人无法接受”。“没过多久,公司通知我既然不满意培训方式就可以不用来上班了。”张女士认为,从投诉附加险涨价一事开始,公司就开始对她不满。 张女士对此表示,“公司解雇我的理由不成立,第一,我没有违反《保险法》,第二,公司的所有考核指标我都合格。如果公司要解雇我,就必须归还我的续保佣金。” “在公司答应给我一年续保佣金的前提下,我才答应主动离职。”但张女士说,这只是公司某高管跟她的一个口头协议。按照行业潜规则,代理人一旦离职,将无法拿到续保佣金,这一做法在业内极富争议。 2005年10月底,张女士正式离开公司,但离职手续一直没有办理。公司从当年11月开始每月退还张女士的续保佣金。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