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提出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深圳成为首个开征遗产税的试点,自从这一消息公布之后便在业界炸开了锅。尽管开征遗产税距离真正实施尚有时日,但却触动了不少富人的神经,他们已经在考虑如何避税了。因此,深圳某保险公司受此消息影响即刻成交一笔保额达一亿七千万的保单,同时还有大额保单在近期频频出现。“红双喜”分红险系列产品正是实现了这样的功能。年轻人可以为孩子的教育做提前规划;中年人可以为养老作提早规划;老年人可以为将来的资产保全作财富传承,达到资产保全的目的。
“红双喜”还有额外的收益。在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退保金或身故保险金时,根据历年经营状况,新华保险还按当时公布的终了分红率在基本保额和每年度红利保额之和的基础上再一次给付“终了红利”。而且,“终了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的“未分配盈余”,与目前所有产品“年度红利”的来源“可分配盈余”截然不同,这就是“红双喜”独有的“额外收益”。“红双喜”系列产品最后的终了红利强调了客户最后支取的利益,即所增加的保额满期后可以全部领取,精明的浙江人同样懂得这些道理。于是“红双喜”渐入浙江人法眼也就不足为奇了。
新华红双喜 分红“会长大”因为“红双喜”采用的是国内保险公司很少愿意采用的独特增额分红方式。受益于整体投资收益的提高,“红双喜”产品分红水涨船高。以红双喜新A款为例,由于独特的增额分红方式,一旦客户购买,则以保额(保险公司给客户的保障)作为分红基数,相当于扩大15%左右后再进行分红,而在年度分红分配后年度红利将计入有效保额,并以复利形式参与以后的年度分红,譬如:一位30周岁的客户购买10000元“红双喜新A”,保险公司以11630元作为客户的保额,也就是以后的满期保底收益。就是说这份“红双喜”是以11630元为基数进行分红的,红双喜产品区别于其它现金分红产品的最大特点在于:分红的基数是“基本保额”,而不是基本保额相对应的现金价值,这样,分红的基数相对就增大了。而且,年度分红一经分配即获保证,同时滚入基本保额,成为下年度分红基数的一部分,如此循环式滚动分红,也就是人们日常所说的“利滚利”,即所谓的“会长大”,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复利滚存”。
“红双喜”系列产品是新华保险分红型12年来一直在银行销售的主打产品,兼具分红与保障功能。她除了拥有一般银行保险的特点外,更具备独一无二的特色,她是一只“会长大”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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