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保障和改善民生”,新农合政策的持续推进,正是党中央关心困难群众,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众、让他们病有所医的具体体现,新农合惠民政策的实施,有效解决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欢迎。自2007年正式实施新农合制度以来,我市新农合补助标准逐年提高,个人筹资从试点时每人10元增加到今年的50元,财政补助从50元提高到现在的240元。全市新农合参合率稳步提高,到目前,全市已有200多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参合率从2007年的86%提高到现在的99.87%。其中,城镇居民选择参加新农合超过11.3万人,革命五老、低保、残疾人、计生户等“特殊人群”全部免费参加新农合,实现了广大群众能保尽保。同时,2008年三明率先探索试点的“大病统筹补偿”制度近年来正在全省陆续推广。
与严国添一样,我市许多农村群众享受到新农合这一便民、利民的优惠政策,近两年来,全市有超过5400人次的重大病患者得到了及时救治,人均补偿突破9700元,累计费用大病补助超过5000多万元。自2007年正式实施新农合以来,全市累计住院受益群众突破90万人次,住院覆盖面45%,门诊受益超过34万人次。
“我女儿去年生病花了30多万元,新农合报销了14多万元,感谢新农合,如果没有新农合,我们全家哪里付得起这个医疗费。”三元区中村村民严国添的女儿梁珍妮因患急性白血病到福州住院治疗,这些天女儿病情有所好转,严国添便带着有关票据到中村乡卫生院为女儿办理相关住院费用。女儿这次住院大笔的医药费用压得全家喘不过气来,还好有新农合的政策减轻了他不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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