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犯罪嫌疑人卢某已被滦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接报警后,该局对此案立案侦查,并对犯罪嫌疑人卢某执行刑事拘留。然而卢某为躲避抓捕已经逃匿,民警多次抓捕未果,遂将卢某上网通缉。今年7月22日,办案民警在芦台警方的配合下,在京沈高速公路野鸡坨检查站将卢某抓获归案。经讯问,卢某对信用卡诈骗的事实供认不讳。
据介绍,2013年7月,卢某通过伪造商品房买卖合同从某银行申请办理了白金信用卡。截至2014年7月15日,卢某累计透支11万余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缴,其3个月后仍未还款。同年12月15日10时许,该银行滦县分行员工向滦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报警求助。
名下有房子、车子等可以提高办理大额信用卡的成功率,近日警方抓获一男子,利用假房合同办理了高额信用卡,一年内累积透支额高达11万余元,并且逾期还款,经多次催缴后银行最终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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