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先生认为,这明显属于格式条款,加重了客户的责任,显失公平,应属无效条款。另外,银行在发卡时未对该条款进行合理的提示。据此,艾先生将民生银行告上法院,并要求返还34.72元,同时要求以实际的逾期欠款61.76元为基数,重新计算罚息。
2009年3月,北京西城法院对这起首例储户状告银行“全额罚息”案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艾先生败诉。西城法院审理后认定,民生银行制定的还款及利息计算方式的条款,并未超出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作为银行业的一种风险防范手段,该条款并无免除银行责任或加重客户责任的内容,不属于法定无效的条款。
2008年7月,艾先生在北京申请办理了民生银行信用卡。当年11月,他透支消费1861.76元。因忘记具体透支金额,在还款期内他不慎少还了61.76元。一个月后,艾先生收到对账单后发现,他11月的逾期罚息高达34.72元,是以全部透支金额1861.76元为基数计算出来的。
首例银行全额罚息案储户败诉
>>相关案例
2013年7月,《中国银行卡行业自律公约》开始执行,该公约要求银行设置一个至少为10元的“缓冲额”,持卡人欠款小于或等于这一金额时,应当视同全额还款,银行不收取利息,此部分未偿还金额自动转入下期账单;晚还款3天以内也将视为按时还款。不过,各银行实施标准有所区别。但这些措施仍然没有改变“全额罚息”的本质。即只要持卡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全部还清,欠款超过10元仍会面临着以全额计算的罚息。
信用卡,信用卡计息方式备受争议 全额罚息被指霸王条款信用卡“全额罚息”一直备受争议,这一在国内多数银行盛行的做法,在消费者看来“显失公平”,银行则多理直气壮于“符合国际惯例”。
>>政策背景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北京蓝鹏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乃超也认可这一观点,他指出,如果当事人认为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调整。参照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违约金的约定高于损失的30%时,可以认定为过高。他认为,信用卡合同可以参照该约定执行。
北京中盾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锋表示,“全额罚息”属于霸王条款,应被认定无效。张建锋认为,用户使用银行的信用卡,其实形成了一个借贷的合同,合同的任何一方,仅就违约部分承担违约责任,不应该对于其他未违约的合同义务部分承担违约责任。这个部分违约、全额罚息的条款,是增加了信用卡消费者的主要义务,减轻了银行的责任,属于显失公平的条款。消费者可以申请撤销该显失公平的条款。
昨日,中国人民银行高级研究员宋泓均表示,对于信用卡如何计息,各国有不同的做法,国际上许多银行并没有关于全额罚息的概念,而是根据未归还金额为基础计算罚息金额。他认为全额罚息并不合理,银行对持卡人已经还过的钱仍收取所谓“罚息”是不对的。
信用卡计息方式备受争议 全额罚息被指霸王条款全额罚息条款显失公平属于霸王条款
反方
中国法学会银行法研究会秘书长潘修平认为,目前信用卡违约现象严重,特别是小额违约情况很多,在处理时也让银行很头疼,所以银行往往在制定信用卡条款时尽量保护自己,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地位,将有利于自己的条款表述强加进合同条款之中。
此外,郭田勇指出,并非所有的银行都是采用全额计息的方式,比如工商银行就采取差额计息方式,银行方面并没有强迫用户必须选择其提供的服务,用户大可以自由选择,既然与银行签订合同,就意味认可相应条款。
郭田勇说,从法理上讲,“全额罚息”也不能说没有道理,因为根据信用卡用户和银行签订的协议,用户未能还清欠款可被视为违约,银行向其收取借款的利息也可以说的过去。但是,如果银行按照差额计息,即以还款时所差的金额来计息,则是更符合人性化的举措。
信用卡,信用卡计息方式备受争议 全额罚息被指霸王条款昨日,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全额计息的方式在中国现今环境下有其合理性。国外一些银行信用卡不设免息期,在刷卡消费第二天就开始计算利息,而中国信用卡有免息期,只要在免息期内还清欠款,就1分钱利息都不用掏。正因如此,银行在做信用卡业务时,其获得利息收入相对较难,因此银行通过采取全额计息方式,来对这一部分进行补偿。
全额罚息就有合理性
既然已设免息期
正方
李晓东认为,建行这样的信用卡计息方式明显不公平,其相关条款应为无效的格式合同条款,且建行应返还向其收取的300余元利息。该案已于3月3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开庭审理。
信用卡计息方式备受争议 全额罚息被指霸王条款李晓东称,他并不知道钱没有还清。直至新的账单日5月7日,他在查对账单时才发现,短短10天之内,欠款69.36元竟产生了317.43元的利息。在多次拨打建行客服电话后,李晓东才知道,建行收取信用卡逾期利息的方式是以当月账单的总额来计算,而不是以未清还部分的金额来计算。
2016年3月,李晓东在银行规定的当月记账周期内刷卡消费了18869.36元。至同年4月27日到期还款日,银行自动从其约定的还款账户里扣款18800元。因约定还款账户中的余额不足,因此欠款69.36元未还。
2012年11月,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在建设银行支行办理了建行龙卡信用卡,激活后一直正常使用。该信用卡账单日为次月7日,到期还款日为次月27日。
10天后冒出317元利息
消费1.8万余元少还69元
信用卡,信用卡计息方式备受争议 全额罚息被指霸王条款案例
全额计息,也被很多消费者称为“全额罚息”,是对逾期未全额还款的持卡人按照总消费金额计算利息。银行为何要采取“全额罚息”?这种做法是否合理合法?
央视《今日说法》主持人李晓东的建行龙卡信用卡在2016年3月消费18869.36元,到期还款日因账户余额不足只扣款18800元,欠款60元未还,谁知在短短10天里竟然产生了317元的高额利息,原来建行采取的是全额计息的方式。李晓东认为全额罚息属于霸王条款,于是将建设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其返还收取的300余元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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