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专家分析,长期以来,由于城乡两项制度分设,两种制度板块分割、资源分散、管理分离,造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差距大、信息系统重复建设等一系列弊端。而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的整合,加快建立市级统筹的城乡居民一体化的医疗保险制度成了大势所趋。目前,全国已有5个省40多个市实施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一体化,我省的这一先例无疑为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做出了积极的探索。
延安市医保城乡统筹壁垒被打破据悉,以前新农合是县级统筹,如果跨县就医,还要回到户籍地去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如今,市级统筹之后,城乡居民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参保就医“一卡通,参保居民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在所住医院结算,患者住院只需支付个人自付的部分,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院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市外住院的医疗费在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给城乡居民带来了极大的便利。
方便:城乡居民全市就医“一卡通
在参保后,延安市城乡居民将实现全市就医“一卡通。
参保后,均可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门诊大病统筹报销、门诊慢性病统筹报销、普通门诊统筹报销四项医疗保险待遇。在待遇报销方面,按个人缴费标准确定,住院医疗费实行起付标准以上按比例报销,并受最高支付限额控制,住院发生的起付标准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对于参保人员所关心的待遇报销方面,医保城乡统筹后,报销标准将大幅提高,新农合以前没有的慢性病报销也可以报销了。在住院方面,对乡镇、社区和县级医院的报销比例分别上调了10个百分点。而且,农民在本县区域外就诊就医也不用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合疗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了。
好处:报销标准提高不用来回跑了
保险,延安市医保城乡统筹壁垒被打破此外,城乡居民中享受低保的人员,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持有“残疾证的一、二、三、四级残疾人,个人不缴费,市、县区财政补助按个人缴费100元的标准予以代缴。各类学生和婴幼儿,个人缴费20元。低保、残疾、“三无家庭中的各类学生和婴幼儿,个人不缴费,市、县区财政补助按个人缴费20元的标准予以代缴。
在缴费标准设置方面,延安市根据城镇居民现个人缴费120元、农村居民现缴费50元的实际,根据不同人群的经济情况,从而在缴费方面设置了50元、100元、150元三个档次,城乡参保居民可自主选择任一档次参保缴费,并根据缴费档次享受同一的医保待遇。
该《办法》出台后,在参保缴费和报销标准等方面,将不再区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实行统一政策。同时,参保缴费打破了县域限制,城乡居民可持本人身份证自主选择在该市范围内任一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学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到所属经办机构参保缴费)。
参保:不分城市农村、不分县域
因此延安市将城乡医保“二合一,从医保待遇方面破解城乡二元结构、消除城乡差别,体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该市要求,各区县新农合医疗经办机构及人员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整体划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移交工作将于11月31日前全部完成。
延安市医保城乡统筹壁垒被打破由于管理和制度的不统一,导致了城乡居民在参保缴费和看病就医方面较大差别,一是报销比例各不相同;二是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也不相同;三是医疗保险待遇项目各不相同,城镇居民门诊大病统筹、门诊慢性病统筹的最高报销限额10.73万元,农村合作医疗各县区最高报销限额不等,一般在5000元-10000元不等。
据延安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别由人社、卫生两个部门管理。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已实行了市级统筹,实现全市一个政策;新农合处于县区级统筹,农民在本县区域外就诊就医还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合疗办办理转诊转院手续。
背景:城乡居民医保差异大
延安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延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实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一体化。从12月1日起,该市将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二合一,进行并轨,实行市级统筹,全市统一政策规定,统一经办管理,统一网络管理和统一基金管理的“四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此举措打破了医保城乡统筹壁垒,在全省还是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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