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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年内或出台慢性病补助政策

作为一项惠民利民措施,烟台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后,将在市直参保职工慢性病报销方面出台相关政策,市直参保人员将有望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

据介绍,烟台将在今年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是一项系统性工作,由于各县市区在医保政策、支付结算、个人账户、待遇水平等方面不统一,需要在前期完成大量的测算和调整工作,还要确保实现市级统筹后各项政策能够有序衔接,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不降低,各项基金安全运行。

对此,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工作人员表示,各县、市、区医保政策根据基金统筹和结余情况自行制定,所以,市直医保政策与各县、市、区不一样。目前,市直城镇职工医保尚未开展慢性病种医疗门诊报销业务。

与各县市区慢性病门诊补助办法实行多年,让参保职工受益颇多相比,市直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统筹却相对滞后。至今,市直参保人员还不能报销慢性病门诊费用。

烟台年内或出台慢性病补助政策

烟台将实行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望出台慢性病补助政策

在烟台周边城市中,潍坊市目前列为慢性病门诊统筹病种有36种,大连列为慢性病门诊报销病种高达66种。

目前,蓬莱市等县市区已经把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前列腺增生症、腰椎间盘突出症、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小板增多症、重症肌无力、帕金森氏症等慢性病,纳入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并且在实践中逐步扩大慢性病门诊补助病种范围。

在烟台各县市规定的慢性病种类不尽相同,从10种到20多种不等,自负标准(起付线)也不一样。为减轻参保人员中患者负担,有的县市区已经取消了门诊起付线,例如蓬莱市取消了慢性病门诊起付线(1000元)。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慢性病医药费超过600元以上的部分,由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照在职人员75%、退休人员80%的标准支付。

保险,烟台年内或出台慢性病补助政策

莱州市规定,一个医疗年度内,慢性病门诊医药费自负超过1000元以上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按在职职工75%,退休职工80%的比例给予支付。自今年1月起,牟平区参保的在职、退休职工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由社会医疗统筹基金结余给予补助。

记者调查了解到,早在2006年10月,《莱州市城镇职工慢性病门诊大额医药费补助办法》就把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等15种病暂列为慢性病病种。为解决参保职工慢性病门诊医药费个人负担过重问题,烟台莱山区、福山区、芝罘区、开发区、牟平区、蓬莱市、龙口市、招远市、莱州市、莱阳市、栖霞市,甚至刚成立不久的高新区,都先后实行了参保职工慢性病门诊补助办法。

据医生介绍,慢性病专门是指不构成传染、具有长期积累形成疾病形态损害的疾病的总称。慢性病能造成脑、心、肾等重要脏器损害,易造成伤残,影响劳动能力和生活质量,且医疗费用极其高昂,增加了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

慢性病患者负担重,县市区陆续出台补助办法

近日,有多位市民致电96110向“生活帮”反映,烟台大部分县市区已经实行慢性病门诊统筹,即患慢性病参保职工门诊就医可以报销医药费。但是,市直参保职工慢性病门诊报销、补助办法一直是“空白”。“帮办”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获悉,烟台市直参保职工慢性病补助实施意见正在调研中,有望在今年内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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