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监管部门能否更进一步,如银监局、银监会对银行高管资格认定一样,对平台的主要人员,特别是风险管理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信息核实,以确保高管人员信息的真实性。
四、监管细则意见稿关于平台的退出机制尚不明确,如果平台解散、被撤销或破产,如何保护广大投资人的利益?一个平台可能有众多项目,可能涉及成千上万个投资人,总不能让五湖四海的投资人独自追索吧?这样既浪费投资人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也不利于社会稳定。
三、监管细则意见稿明确大标不能做,要服务于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而对平台金融信息服务中介的定位,则提高了从业人员的门槛,进而提高了整个行业的进入门槛。
二、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P2P平台的金融信息服务中介的定位,解除了平台的刚兑之忧,有利于行业持续稳健康发展。
一、作为行业从业者,乐见监管部门监管细则(征求意见稿)的发布,这对于净化市场环境,规范行业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
P2P,业内:建议监管层对P2P高管进行身份认证具体解读如下:
深圳P2P平台石榴壳董事长李家安表示,监管细则意见稿的发布对于净化环境,规范市场发展具有划时代意义。但关于网贷平台的退出机制的规定尚不明确,若平台解散,如何保护投资人利益?同时提出,监管部门是否能像银行高管资格认定一样,对网贷平台高管人员信息真实性进行确认核实。
今日下午,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