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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断3个月为何就被“清零”了?

在利益主体已经多元化的今天,利益的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问题,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和社会舆论的热点话题。为此不由寻思:我们的有关部门是否能从媒体报道的这一信息,就医保时限延长等问题,再一次进行认真的思考和研究,找出政策漏洞或不足,努力提供一定的可能和条件,给参保者多留一些赞叹,少留一些遗憾。

医保政策与参保人自身利益息息相关。医保的问题并非是哪个地方的个案,而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由于医保时限过短,加上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熟悉医保政策的人并不多,便带来了参保人糊里糊涂就被“清零”的问题。如果参保人的呼声、抱怨得不到有关部门的回应,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最后可能不得不自认倒霉,无奈愤然离深圳而去。

医保一旦被“清零”,损失就大了,医保为什么不能像养老保险一样也可以补交?这是许多参保人反映的问题。不知有关部门是否倾听到市民的这些呼声?是否看到市民为续保搞得身心交瘁?抑或认为,这一问题与政绩无关,没必要过分认真对待呢?

缴费中断3个月,医保被“清零”是个老问题,也是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自然,社保部门有社保部门的政策和规定,而医保中断不予补交,中断时限已由1个月延至3个月,似乎社保部门的规定已很合情合理,仁至义尽,但又为何那么多的市民不买账,牢骚满腹,对医保“清零”政策表示不满呢?看来,我们有关部门的有关政策还有许多想不到和不能令人满意的地方。市民还是嫌中断时限定为3个月短了点,提出再延长中断时限,其理由是,深圳的流动人口多,经常换工作是常有的事,医保中断三四个月是常有的事。一旦辞职,公司就不会帮交社保了,如果自己没及时去缴交,一不留意医保可能就会中断几个月,更何况不少公司在试用期是不给员工交社保的。

医保中断3个月为何就被“清零”了?

医保中断3个月为何就被“清零”了?医保中断时限能否延长一点?近日,市民罗先生反映,因断交3个月的社保,自己的医保被“清零”了,不得不重新计算参保年限。他对此感到十分不解,不知道为何医保中断缴交后就会被“清零”?医保为什么不能像养老保险一样也可以补交?(见5月9日《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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