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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迁移之困

而在深圳,对缺乏技术的45-50岁左右外来务工人员,他们面临失业的可能性是很大的,同时在目前国内经济发展的形势下,外来务工人员返乡的几率也在逐年上增。

要迁移关系,还涉及到缴费年限。而对于缴费年限的折算,也是市民头疼的问题。

武汉人社局在2010年颁布的缴费年限折算办法曾规定:参保人员退休时,男性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未达到30年,女性缴费年限未达到25年的,在退休后要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应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以补足缴费年限。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缴费金额=年度缴费标准x应补足的缴费年限。

公式中,年度缴费标准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首次参保退休人员的年度缴费标准为参保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5%。

《保险中介》杂志记者采访到居住在武汉武昌积玉桥的张爹爹,他今年63岁,是一名退休职工,每月退休金1300元。按规定,他需要补交十年的医保费用,其中迟纳金就达6000元。“我现在腰椎不好使,老伴也体弱多病,还不知道能不能活够十年。”

亟盼细则

事实上,医保迁移问题已是老生常谈。

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保法,已明确提出“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此前,相关主管部门也曾就此专门下发过文件。

此后,尽管不少地方尝试出台转续制度,但多为本地区统筹,医保关系转续进行得并不顺利。较大的突破还属江苏、上海、浙江和安徽三省一市区域互认制度的探索。

部分地区也进行了网上办理的大胆尝试。如大连市内和各区市县医疗保险关系之间的转移,按照以往的规定,需要单位提供医疗保险减少人员花名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社会保障基金专用收据等一系列手续,环节复杂,办理时间长。如今在网上操作,便可办理。

然而遗憾的是,这只是市内区域间的探索。地方性的探索,并没能扭转整个中国医保关系转移困难的局面。2011年,中国跨地区转移医保关系仅50万人次,转移个人账户基金仅为2.2亿元。

医保迁移,必然涉及到医保互认。有专家指出,要想让医保互认从纸面制度走进现实,还需注意几个条件。

首先,须制定医保互认的操作实施细则。此次《规划纲要》给出了清晰的原则架构,明确了年限可以累计。有必要在既有架构下,抓紧制定具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用严密的制约机制来保障政策落地生根。

其次,要打破地方利益藩篱。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属地化管理,尤其是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更是五花八门,这必然涉及相关利益。

最后,还要有一张明晰的时间表。推进医保互认,既需省市间的主观能动性,更要有全国通盘考虑和强力推进的时间表,不能让医保互认只停留在“规划”中。

“医保迁移问题是没办法解决的,各地缴费水平不一样,享受的内容也不一样,怎么转移接续?”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认为,在国内,医保迁移是个伪命题,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全民健康保险’。”

他说,全民健康保险制度下,所有居民,无论身份如何、居住地何在,均要求参加全民健康保险,缴纳一样的参保费,获得同等保障待遇,而政府为所有居民提供均等化的财政补贴。

然而,这仅仅是顾教授美好的设想。

医保迁移之困

对于现在40岁左右的人来说,这样的规定无疑是十分不利的。如果按原来政策,缴15年,多数人在20-25岁毕业工作,40岁之前就能缴满。但如果突然提高缴费年限,要缴25年,则意味着不能在45-50岁左右失业或者返乡。

《修订稿》甫出,便引来各方质疑。有人指出,按深圳月均工资2850元为缴费基础,参保者将为此多支付近4万元费用。同时这样的规定,是对异地务工人员极大的不公平。

今年5月,深圳公布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以下称《修订稿》)提到,参保人“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退休方可停止缴费并继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同时,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自重新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

对于外地缴费年限的认定,各地做法不一。有的地区对外地的缴费年限一概不予认定,如要想在成都退休享受医保待遇,必须要在本地连续缴费满15年,或累计缴费20年;有的地区则要求转入者补齐两地间基数和比例的差额,才认同缴费年限;不少沿海城市则只认可年轻人的缴费年限,对于五十岁以上的男职工及四十岁以上的女职工,不再接收其医疗保险关系。

因各地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缴费年限也不一样。如北京、天津为男职工25年,女职工20年;上海男女职工同为15年;杭州男女职工同为20年。如果承认公民异地缴费年限,意味着转入地将承担退休职工的医疗支出。在迁入地的社保部门看来,在实践操作中都尽可能的不予接收。

保险,医保迁移之困

根据现行医疗保险政策,在哪交医保就在哪消费,需在同一地区累计缴纳一定年限费用,退休后方能在当地享受医保待遇。

医保迁移难题,还在于两地累计年限尚未实现互认。这一问题集中反映在就业人群的职工医保迁移上。为了防止年轻健康时不参保、老来多病时涌入制度的情形出现,各地都对职工医保设立了缴费年限,作为享受退休待遇的门槛。与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终身缴费不同,城镇职工退休后便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用,而直接享受待遇。

年限壁垒

“长此以往,不仅医保制度本身的公平性备受考验,还会随着时间推移、负担加重分化成城市压迫与受压迫者两大阶层,使城市常住人口内部形成相对敌视的准内战状态。”专家们表示堪忧。

有业内人士指出,今天医保转移接续制度所遇到的现实困惑,其实是长期以来户籍制度问题、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的综合反映。医保以户籍为首要条件,使得本地人能够依靠户籍制度占外地人的便宜,这一现象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外来人口流入较多的大城市最为明显。如外来人口在本地缴费,最终却发现,因为户籍的原因无法享受本地医疗的实惠。

医保迁移之困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认为,最大的障碍在于利益问题。他介绍,按照我国医保制度,参保人缴费达到一定年限,退休后可享受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不再缴纳医保费。如某人退休后从青海来到北京,也就意味着他没有在北京缴纳医保费却要在北京享受医疗待遇。北京当地人也许会这样盘算:你在青海缴了20年的医保费用,钱都流入青海的腰包了,如今你退休了到北京,却要在我们本地医保中分一杯羹,我可不干。

由于各地医疗水平不一样,农村和城镇医疗水平存在差距,二线城市与一线城市的差距明显,就医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同,报销的比例也有差异,如果全国实行异地就医实时结算,肯定有人觉得不公平,觉得医疗资源被占用。

其实,医保互认的困难不在技术上,就好像在这家银行存款,在另外一家银行取款一样,以前不能,但现在很方便。

网友“石头1975”告诉《保险中介》杂志记者,他是深圳人,3个月前从深圳调到佛山工作,医保也跟着调动。他在深圳交了超过6年的医保,本来可以享受30万以上的个人医保额度。但医保调动后,根据政策,他的医保额度只有1万了。这令他纳闷不已,“为什么两地不能互认呢?”

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医疗保险实行属地化管理,各统筹区之间是封闭的,而且相关规定和待遇水平差距甚远,甚至医疗保险的管理机构都有差异,这样必然会产生附着于医疗保险的相关利益,而医保的异地转移则意味着属地管理下利益分配格局的重新调整。

保险,医保迁移之困

然而在现实中,医保关系的迁移涉及城镇与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的转接问题,处理起来比较棘手。目前我国部分省内的医保关系迁移尚在摸索之中,更别谈复杂的省外迁移了。

一系列的诟病,引来不少外来人口的“吐槽”。人们发出疑问:医保关系能否自由迁移到异地,不再忍受大费周章跑回户籍所在地治病或在异地有病不敢医的难言之苦?

目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这两种医保方式均与户籍直接挂钩,要跨地区转入这两类保险,前提都是要有转入地的户籍。然而,要在深圳获得一纸籍户,谈何容易?户籍的不等同,无疑将农民工与城市居民所获得的利益划开了一道巨大的鸿沟。

根据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08年颁布的《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下称“《办法》”)规定:在市外参加了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本市医疗保险。而在《办法》里,虽然有条例明确鼓励用人单位为其非本市户籍员工参加综合医疗保险,但其林林总总的条例,大部分指向“本市户口”。

当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相当复杂。纵向按人群分,有着三大制度:在城市就业的劳动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无业的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而农民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下称“新农合”)。而横向在地域上,医疗保险的统筹层次仅在市县一级,不同统筹地区的缴费标准、报销比例都有着不同的规定。一旦参保人居住、就业情况发生变动,就需要不同地区、不同制度的衔接,可能的情形多达九种。

医保迁移之困

据了解,深圳常住人口超过1300万,但本地户籍人口只有250多万,外来人口超过80%,毫无疑问是全国第一移民城市。作为广东异地务工人员最多的城市之一,深圳很多异地务工人员换工作比较频繁,尤其是农民工,在医保等社会保障方面处于弱势。

在深圳,何止一个“杨明德”?

户籍藩篱

病痛时,杨明德就强忍着,豆大的汗一颗一颗往外冒。为了治病,杨明德托人找了些偏方,苦口的中药当水喝,喝了半年仍不见效。半个月前,杨明德再次病痛发作,在工友的极力劝说下,他回广西当地的县级医院进行手术。医生告诉他:“你来得太晚了,这病要是早治疗,是很容易解决的。如今因细菌感染,引发了败血症。”

一年前,杨明德查出患肾结石,医生告诉他,治这种病要做激光手术,花费大约1万元。杨明德户籍不在深圳,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而他在广西农村也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如在深圳进行手术,则无法享受本地医保报销,1万元医疗费对于杨明德来说,无疑是天文数字,于是他放弃了异地治疗的机会。

保险,医保迁移之困

杨明德今年48岁,来自广西南部的一个贫穷小山村。在深圳这座繁华的城市里,他是千千万万名泥水工的一员。

实际上,2011年7月正式实施的社保法,已经明确提出“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此前,人社部、卫生部等也曾就此专门下发过文件。但《保险中介》杂志记者调查发现,医保关系转移,在当今国内体制下,仍然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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