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无解决上述定额结算的最大弊端的方法?答案是有!按病种不分医院级别定额结算与审批临时协议结算相结合。按病种不分医院级别定额结算即是将某病种按地方条件协议定出一个数额,则这个地方的居民无论在那个医院就医,只要这个医院符合诊疗规范、合法行医,也没有必要定点与非定点,社保局就与就诊的这个医院按规定的数额结算。这样,病人可以随意选医院,而不必限制他们到三级医院就诊;医院之间实现合理的市场竞争而活力无限,县级医院也会努力发展治病救人的技术而不再一味心思去弄住院人次;最主要是社保局不再对所谓的非定点医院全额按比例30%结算,从而堵塞了医保资金的最大漏洞。审批临时协议结算,即是将一些不确定的病例在病人住院时由社保局与医院临时商议,由社保局审批决定住院定额,或不限制数额,改由社保局跟踪诊疗进展,实报实销。
据了解,笔者所在县的医保资金支付中,每年外地(非定点、省市级)支付总费用大于或持平于本地(县级)支付总费用。在三级医院就诊,病人貌似得到高级医疗服务,但付出较高的代价,增加了社保局的医保费用支出,浪费了社会医疗资源。实际上,大部分的常见病、多发病都可以在县级医院解决,像不是十分复杂的肾结石这种病完全可以在很多县级医院解决,现在不是主张“大病不出县”吗。所以说,定点医院定额结算与非定点医院非定额结算的差别,以及按人次定额结算的方式,不能遏制病人盲目到大医院就诊的做法,也是现有定额结算的最大弊端,是医保资金的最大漏洞。
保险,医保结算方式哪个好3.病人盲目到大医院就诊的做法,既损害社保局利益,有损害定点医院及病人自己利益。假如做一个肾结石的微创手术,在定点县级医院要10000报销60%,在非定点三级医院要15000报销30%,定点县级医院定额数是4000,忽略起付标准与自费部分不计,那么病人在定点县级医院做手术要掏4000,社保局一分不出,病人在非定点医院做手术要掏10500,社保局要掏4500,定点县级医院则损失一个住院人次而隐性损失4000。
2.定点与非定点医院的报销比例差别达不到遏制病人盲目到大医院就诊的做法。只差10%的比例,几万元只是几千元,在病人心目中比起在三级医院得到高级服务的向往,基本可以忽略。
1.导致医院人为增加住院人次。因为定额数基本由社保局说了算,定额偏少,医院亏损后不得不人为鼓励一些住院指征不明显的轻症病人住院以摊薄人均费用;
人次定额结算的优点在于可明显控制医院随意扩大医疗费用,但其缺点也明显:
现在的医保结算方式,大部分是社保局按住院人次与定点医院按协议定额数结算,即是:无论病人在医院住院费用多少,社保局均按协议定额与医院结算,假如某病人自付部分的费用大于定额数则社保局就不用支付费用给医院及病人,如果病人不在定点医院就医,则报销比例相对定点的底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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