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负担的比例随费用的升高而降低;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5%以上,但不足5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10%~20%;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8%~10%;超过10000元的部分,个人负担2%。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后,职工就医时,必须出示由医疗保险机构统一制发的带本人照片的医疗卡,治疗记录和处方必须有一份送达医疗保险机构。医疗费用首先从个人医疗账户支付;个人医疗账户不足支付时,先由职工自付,按年度计算。职工在个人医疗账户之外自付的医疗费,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5%以上的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但个人仍要负担一定的比例。个人负担的比例随费用的升高而降低;超过本人年工资收入5%以上的部分,由社会统筹医疗基金支付,但个人仍要负担一定的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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