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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43家平台牵手险企 保险成P2P增信新宠

受股市巨幅震荡影响,与上半年上市公司轰轰烈烈涌入P2P网贷相比,近期上市公司进入P2P网贷步伐明显放缓。而另一边,P2P网贷公司引入保险公司合作消息不绝于耳,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互联网保险监管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推动下,P2P网贷行业与保险公司合作热潮即将登场。保险与P2P网贷迎来合作良机。从“去担保化”提出以来,除了风险准备金模式以外,保险保障模式也逐渐走入公众视野,成为平台保障模式之一。《互金指导意见》的出台加速了保险公司与P2P网贷的合作,意见鼓励从业机构相互合作,实现优势互补。支持各类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环境和产业链,更是明确提出了“鼓励保险公司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险抵御能力”。同时,意见对于P2P网贷平台定位于信息中介,不得提供增信服务,因此平台对外部的增信机构,比如评级机构、保险机构合作需求提升。对于保险公司来讲,由于线下渠道增速明显放缓,传统保险险种单一且同质化严重,传统保险正在谋求“互联网+”的转型。《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正式出台,也为互联网保险的规范健康提供依据。与P2P网贷平台的合作一方面有利于渠道和场景化拓展,带动传统保险公司进一步互联网化;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行业起步较晚,飞速发展中存在许多风险缺口,保险公司与P2P网贷平台合作,既有利于产品创新,也能体现保险行业风险保障的价值。发展现状及合作模式P2P网贷行业与保险行业都处于高速发展阶段,2015年上半年,P2P网贷正常运营平台数量上升至2028家,相对2014年年底增加了28.76%,网贷行业成交量以月均10.08%的速度增加,上半年累计成交量达到了3006.19亿元。据保监会同期统计数据显示,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达4268.9亿元,同比增长11.83%;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9433.6亿元,同比增长22.97%。保险公司和P2P网贷平台合作可以分为三类:增信合作、产品合作及渠道合作。增信合作,即保险公司为P2P网贷平台提供特定保障,来降低P2P平台运营的风险,起到增信作用。目前主要合作险种为账户安全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借款抵押物保险及信用保险等。产品合作,保险公司与P2P网贷平台在资产端进行合作,如开鑫贷与天安财险在保单质押上的合作,以借款人持有的预定收益型保险单项下的财产权利作为还款保障。渠道合作,就是将P2P网贷平台作为保险公司产品的网络销售渠道,如招财宝平台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万能险。由于传统线下保险营销渠道增长乏力,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寻求线上营销,除了保险公司自建平台、专业代理保险产品销售的第三方平台及电商平台外,P2P网贷平台也成为其渠道销售合作对象。目前,保险公司与P2P网贷最主要的合作模式就是增信合作,下面对合作平台数、合作险种和合作保险公司三方面进行分析。1、合作平台数分析截至2015年7月底,共有43家P2P网贷平台和保险公司进行增信合作,如图1所示。其中,2015年上半年合作平台数达18家,已超过去年与保险公司合作平台数总量,7月当月新增9家平台引入保险公司合作。从数据表现可以看出,P2P网贷平台和保险公司的合作步伐正在加快。2、合作险种分析从保险行业整体来看,寿险险种占比最高,2015年上半年保险业整体保费收入结构中,人身险占据了70.68%,其中寿险占比达59.19%。财产险方面,交强险占比5.6%,如图2所示。互联网保险领域,车险和万能险是险种中占比最高的,财产保险公司互联网业务占到互联网保险业务累计保费收入的58.88%。而目前P2P网贷平台与保险公司合作险种来看,账户安全保险和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居前两位,如图3所示。账户安全保险是对用户在账户充值、提现过程中,出现由于账户安全性问题引起的资金损失,保险公司按照约定负责赔偿。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为借款的客户投保人身意外险,以防止在还款期间内因借款人意外伤害而至身故或者残疾的情况下,无法偿还款项事件发生。许多网贷平台虽然公布与保险公司合作,但仍停留在战略合作层面,未确定具体合作险种和开展方式。而涉及到P2P网贷核心风险的履约保证保险目前合作非常少,往往也是针对具体项目,典型合作如陆金所与平安产险、精融汇与华安保险等。此外,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借款抵押物保险两类容易打包合作,保险公司为P2P网贷平台同时承保这两类保险,典型合作如大地保险与满满贷、太平洋保险和比亮贷。3、合作保险公司分析如图4所示,阳光保险合作P2P网贷平台数量最多,占整体合作数量的26.53%。有利网、合拍在线、易享贷、PPmoney、有融网、人人聚财、银豆网、爱钱进、邦帮堂等平台都与之在交易资金损失保险(账户安全保险险种)上开展合作,就该险种与P2P网贷平台开展合作的保险公司还有平安保险。泰康人寿、信诚人寿、中国人寿和幸福人寿等公司都积极与P2P网贷平台开展针对借款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合作。目前合作存在的问题首先,P2P网贷平台在与保险公司合作上,信息披露度相当不足。部分P2P网贷平台不公布具体合作险种与免责条款,往往对于合作内容含糊其辞,有的甚至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投资人,将账户资金安全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混淆为履约保证保险。其次,由于保险保障的力度要取决于保险公司承保的金额、险种、免责条例、赔付期限等,因此,保险公司对P2P网贷平台各主体所起的保障作用也不尽相同,保险也不是刚性兑付的表现。类似账户安全保险、借款人人身意外险等都没有触及P2P网贷的核心风险,引入此类保险也不能解决平台的担保问题。目前,P2P网贷平台和保险公司的合作尚处于浅层次,更多被平台用做平台宣传推广,未帮助平台显著提升风控能力,对于投资人权益保护上也存在许多不足。第三,费率确定困难。以往保险公司在审核风险时都采用大数法则,使用历史经验数据来进行精算,而目前保险公司很难对P2P网贷产品风险进行量化,运营数据基本由平台自己提供,道德风险较高。此外,保险公司与P2P网贷平台合作顾虑较多。P2P网贷行业的不规范、频繁爆出的平台跑路事件、项目高逾期违约风险等都让保险公司有所顾虑。未来趋势虽然保险公司与P2P网贷合作才刚起步,面临上述的一些问题,但机遇与挑战并存,预计未来双方合作将呈现以下几方面趋势:互联网保险机构将强势介入。《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作为《互金指导意见》出台后的首部监管细则,明确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主体,规范了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互联网保险除了产品网销模式外,预计未来更多的为“互联网+”行业进行背书,比如之前出现的打车险,众安保险与P2P网贷平台的合作等。在账户资金安全保障上有全覆盖趋势。互联网交易的风险决定了对于账户资金安全的保险需求,并且对于P2P网贷平台来讲,这类风险转移至保险公司的成本较低。例如阳光保险自2015年起就开始发力,与P2P网贷平台合作频繁。这类险种也最为适合全平台覆盖。履约险的合作将有所突破。随着行业监管性文件的逐步出台,P2P网贷行业将越来越规范,保险公司与P2P网贷平台的合作将更为深入。将有更多保险公司愿意参与合作,提高P2P网贷平台核心风险抵御能力,让保险保障模式真正成为“去担保化”后的可选平台保障模式。大数据将帮助保险公司应对P2P网贷平台及产品的精细化和差异化定价问题。随着合作数量的增加,保险公司将获得更多的经验数据,互联网大数据也将为保险公司带去更多可参考的信息数据,让风险定价不再举步维艰。未来,P2P网贷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将成为常态,保险公司将更深度的帮助P2P网贷平台提升风险抵御能力,双方合作有望进一步透明化和规范化,对P2P网贷平台和保险公司双方都将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谋得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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