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上述《办法》规定的救助病种有恶性肿瘤、尿毒症、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等。与省级《实施意见》相比,《办法》将救助范围扩展为:患病儿童医疗总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医疗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后剩下的费用。具体救助比例为:孤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进行全额补助;低保、低保边缘家庭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救助限额范围内资助80%;其他困难家庭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在救助限额内资助50%。
据张家港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介绍,上述《办法》的具体救助对象为该市户籍18周岁以下,参加张家港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该市机关、事业单位儿童统筹医疗的少年儿童。此外,《办法》将“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在3万元以上且超过家庭年总收入的困难家庭的参保少儿”也纳入了救助对象,从而让更多的困难家庭得以获益。
张家港出台少儿大病救助办法记者昨天从张家港市民政局获悉,该市《少年儿童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将于2011年1月1日起实施。与《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相比,《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年度医疗自付费用在3万元以上的困难家庭参保少儿,也作为了救助对象。
年度自付超3万的困难家庭少儿可获救助
张家港出台少儿大病救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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