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1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18周岁以下参保居民,每人每年缴费30元(其中25元返还进入个人医保账户);18周岁以上居民(含18周岁),每人每年缴费标准为180元(其中50元返还个人医保账户);参保大学生按每人每年30元标准缴纳。
郑州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未缴费人员,为避免已参保人员因逾期缴费影响下一年度医保待遇,请务必在集中缴费期间,携带身份证或医保卡直接前往市内任一郑州银行储蓄网点缴费。
按照政策规定,城镇居民医保缴纳2011年医保费的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凡逾期未能足额缴费的人员,自2011年1月1日起,将在一年内不能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即使参保居民在12月21日足额补缴费用,其缴费所对应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也将是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不过,在目前已登记参保的居民当中,全市尚有21万人至今未及时缴纳2011年度的医保费用。
郑州市全民医保缴费12月20日截止截至11月30日,郑州市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人数已达142万人,其中本年度参保人员中已有4万余人享受住院待遇,最高报销医疗费用6万元,较好地减轻了参保患者的经济压力和家庭负担。
郑州市医保中心昨日发出通知,城镇居民医保2011年度医保费征缴将于本月20日截止,但目前全市尚有21万已参保居民未缴费,凡未在指定期限内足额缴费的,明年1月1日起将不能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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