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网

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

综上所述,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有两个权益,一个是身故保险金请求权,一个是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为了确保您的保险权益,笔者温馨提示:

1、重大疾病主险产品有身故金和重疾金两个权益

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身故金请求权是5年

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重疾金请求权是2年

2、重大疾病附加险产品只有重疾金请求权

重大疾病附加险产品的重疾金请求权是2年

3、2004年前重大疾病附加险产品

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身故金请求权是5年

重大疾病主险产品的重疾金请求权是2年

《平安康瑞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

《平安康顺终身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安康盛终身男性重大疾病保险条款》

《平安康泰终身保险(甲)(9906)条款》

《平安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2、有2个申请时效

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鸿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平安附加鸿盛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

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

《平安附加鸿利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平安附加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

1、2年内索赔

三、保险产品

由此可见,重大疾病身故保险金的索赔期限是5年,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请求权期限是2年。凡给付身故保险金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就有2个申请时效。

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

《平安附加鸿祥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B)》3.4保险金申请时效明确约定:“受益人对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

《平安康泰终身保险(甲)(9906)条款》第九条保险金申请明确约定:“六、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身故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重大疾病”保险金的请求权,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对于保险索赔期限,重大疾病保险条款通常称为保险金申请时效,例如:

二、保险条款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对于保险索赔期限,我国《保险法》第27条明确规定:

一、索赔期限

为此,笔者谨从索赔期限、保险条款、保险产品等方面,抛砖引玉,以供参考。

人们不禁要问,哪种重大疾病保险权益应该在5年内索赔?哪种重大疾病保险权益应该在2年内索赔?

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

纵观停售的和现售的重大疾病保险产品,主险——可以单独购买的产品,通常含有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附加险——只能和主险一起购买的产品,除2004年以前的产品外,一般只有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

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是几年?重大疾病险的产品按保险金请求权可分为两类,一类有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一类有身故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保险金请求权。因此,重大疾病保险的申请时效有两个,一个是5年,一个是2年。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

猜你喜欢
Copyright © 2013-2014 首页网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