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在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最后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六、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或因疾病而身故;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九、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患合同所指重大疾病的,本公司向被保险人退还合同的现金价值。
保险,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之康宁终身重疾险介绍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之康宁终身重疾险备注:
获保障的二十种重大疾病一、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二、急性心肌梗塞三、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七、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九、双目失明——永久性不可逆十、瘫痪——永久完全十一、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十二、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十三、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十四、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十五、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十六、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十七、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十八、严重多发性硬化症十九、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二十、严重重症肌无力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本公司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示例王先生,30岁,投保10万元康宁终身,选择20年交费,年交保费870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之康宁终身重疾险介绍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之康宁终身重疾险保险责任:
交费方式保险费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交付方式为分期交付的,交费期间为十年和二十年两种,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半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期间合同的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投保范围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保险,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之康宁终身重疾险介绍终身保障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身故保险金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中国人寿重大疾病保险之康宁终身重疾险产品特色: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