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衩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三十天后(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不受上述三十日的限制)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本公司按住院日定额给付金额乘以实际住院日数给付保险金。每次住院的给付日数以90天为限,且每个保单年度累计给付的住院日数以180天为限。
4、住院津贴金
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或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对其余额按85%给付住院医疗保险金或特定门诊医疗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在保险合同生效三十天后(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续保的,不受上述三十日的限制)因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或特定门诊诊疗,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中国人寿阳光宝贝吉祥卡投保信息3、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金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诊疗,对被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实际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本公司在扣除当地学生儿童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扣除5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80%给付医疗保险金。
2、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金
(残疾、烧伤具体给付标准见条款规定)
-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按保险金额10%--100%给付。
保险,中国人寿阳光宝贝吉祥卡投保信息-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按保险金额10%--100%给付。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按保险金额100%给付。
1、意外伤害保险金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中国人寿阳光宝贝吉祥卡投保信息投保举例某先生为其小孩购买保额5万的国寿阳光宝贝吉祥卡,每天仅需0.83元的费用,孩子可在一年保险期内享受如下保障:意外身故、残疾及烧伤保险金意外伤害身故,按保险金额100%,给付50,000元;意外伤害残疾,或意外事故烧伤,按保险金额10%至100%,最高给付5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金因意外伤害在二级或以上医院治疗,合理的医疗费用,扣除50元免赔额后,报销85%,全年最高给付保险金额10,000元;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金因意外伤害住院,或投保30天后(及时续保者不受30天规定的限制)因疾病在二级或以上医院住院,或特定门诊治疗,合理的医疗费用,报销85%,全年最高给付20,000元;住院津贴金因意外伤害或投保30天后(及时续保者不受30天规定的限制)因疾病在二级或以上医院住院,每周津贴420元(即每日60元),每次住院给付日数以90日为限,全年累计给付住院日数以180日为限。年缴保费:300元
保险举例: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