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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个人智能通知存款产品介绍

(一)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智能通产品的权利义务按约定履行完毕;

(二)乙方申请办理智能通产品解约。

第十二条本协议自乙方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智能通知存款产品申请表》上签字、甲方经办机构在该申请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发生下列任一情形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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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乙方所填具的书面申请资料及使用甲方产品/服务所签署的相关协议、凭证等文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经办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本协议所称“公告”均指在甲方营业网点、甲方网站http://www.boc.cn等公告。

第九条甲方系统升级、业务变化或收费变更,或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修改本协议,甲方将提前进行公告。若乙方有异议,有权选择注销相关服务,若乙方未注销相关服务或继续接受该服务的,视为乙方同意接受该变更或修改,相关业务或协议按变更后的内容执行。

第八条 签约智能通产品期间,如遇央行通知存款利率或计息方式调整,可能导致签约智能通产品的存款利息收入高于或低于未签约的存款,是否签约此项产品,请乙方慎重考虑、自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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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账户在签约智能通产品期间,如遇法规政策、经济、以及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或监管机构要求,甲方经提前公告可终止本产品。本产品终止前的利息仍按上述约定计息,本产品终止后的利息按活期存款计息。

乙方应确保签约账户状态正常,若由于乙方签约账户状态不正常等原因造成利息入账不成功等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六条 智能通产品的有效期为,自签约日(签约时即生效)起,直至解约日(解约时即失效)。签约后甲方系统将根据账户余额所达到本协议中约定的各项条件,自动在相应的结息期进行结息处理,按活期存款(如有)和通知存款(如有)分别进行利息计算、结息处理,并体现在存折或其它对账凭证中。

(四)不能直接关户,必须先办理智能通产品解约。

(三)不能再办理存贷理财业务(如果在签约前已办理存贷理财业务,则不能签约智能通产品,须先取消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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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签约账户(包括:当天解约的)不能再办理转产品业务,即:不能改变该账户的属性,如储蓄账户,结算账户和医保账户之间不能再进行互转。

(一)不允许再作为利息转出账户(如果在签约前已为利息转出账户,则不能签约智能通产品,须先将该账户改为非利息转出账户)。

第五条 签约智能通产品后,签约账户将不允许再办理以下业务:

(七)对于解约后同时办理销户的账户,若该账户满足通知存款条件,则甲方系统按截止到解约日前一日应付活期存款利息(如有)和通知利息进行结息处理。

(六)对于当日解约后又重新签约的账户,若该账户满足通知存款条件,解约当日晚间批量按一天通知存款利率把账户截止到解约当日前一日的通知存款利息进行结息,自当日(含当日)开始按新合同累计应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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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账户办理解约后,对于满足通知存款条件的账户,解约当日晚间甲方系统批量按一天通知存款利率将账户截止到解约当日前一日的通知存款做结息处理,自解约当日(含当日)开始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2、若账户余额满足调整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但未发生动户的时间未超过七天,则央行调整起存金额后,账户动户前的存期内按调整前的起存金额作为判断是否满足通知存款的条件,账户动户后,按调整后的起存金额作为判断依据。

1、若账户余额满足调整前通知存款起存金额且七天未发生变化,则当前通知存款结息期内仍按调整前的起存金额作为判断是否满足通知存款的条件,从下一结息期开始,使用调整后的起存金额作为判断依据。

(四)智能通产品签约后,若央行对通知存款的起存金额进行调整,则:

在季末结息日,无论账户是否动户,都结通知存款利息(如有)和活期存款利息(如有),若季末结息日时,账户余额满足通知存款条件且正好七天未发生变化,则按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结息。若季末结息日时,账户余额满足通知存款条件但未变天数不满七天,则按一天通知存款利率结息,利息计算至结息日当天;在此情况下,若该账户在当日发生了动户,则先按动户进行处理(即先把截止当日前一天的存款按一天通知存款利率结息),再根据动户后的余额是否满足通知存款条件,按一天通知存款或活期存款利率结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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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三)判断本条中上述“账户余额是否发生变化”的原则为:按当日日终余额与上日日终余额相比较,来判断该账户的余额是否发生变化(包括解约,以下统称:动户),但每个结息周期的第一天资金变动不算作动户。若发生动户,则进行结息处理,结息处理(销户结清时除外)将在夜间批量执行,柜台交易时不执行。

(二)当上述账户资金余额发生变动,且低于通知存款起存金额时,将按照个人人民币活期存款(以下简称:活期存款)计息处理。

(一)当乙方指定个人活期类存款账户资金余额达到或超过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规定的通知存款起存金额时:若此账户资金余额连续七天不发生变化,则在结息日按照当日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并在当期期末结息入账;若此账户资金余额在未满七天时即发生变动,则在动户日按一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若遇利率变动,变动前按旧利率计息,变动后按新利率计息)。利息计算截止到余额变动日前一天,相关利息在余额变动日入账。

第四条 智能通产品处理机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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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乙方可根据需求办理其名下一个或多个账户的智能通产品的签约、解约,以及签约/解约关系查询申请。应由乙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账户配发的借记卡或存折到甲方联网网点办理,如乙方委托他人代办,还须同时出具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第二条智能通产品支持个人人民币普通活期和个人活期一本通账户(人民币子账户),以下统称:个人活期类存款账户;支持个人人民币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不支持个人外币存款账户、个人支票账户。

第一条个人智能通知存款(以下简称:智能通)产品是指乙方与甲方签订协议后,当乙方指定的个人人民币活期存款账户资金余额达到个人人民币通知存款(以下简称:通知存款)起存金额时,甲方为乙方自动提供一天或七天自动转存通知存款服务,并根据存款余额变动周期给予乙方相应的一天或七天通知存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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