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给喜欢投资且收益比较稳健的消费者一个提示,充分利用不同金融工具的功能使其完美结合是未来应该重点考虑的,如果拿每年收益的一部分用来购买储蓄型、万能型或者终身年金(分红型),一来可以避免冲动再投资导致的损失,二来可以达到将收益逐步转为固定资产的作用。我们老家儿说过一句话:“放在市场里是纸,拿出来才是钱。”(文章来源:中金在线)
消费型重疾,我掌握的3种:长期均衡费率代表:关爱专家5年期自然费率(每5年提高一次)代表:友邦CI25和大都会定重1年期自然费率,每年计算综合评定关爱专家完胜,但重疾是全部用关爱专家还是用其补充高责任时期的保额需要具体分析,这里有一点是消费者容易忽略的,当年龄较大时如果设计20万以上保额30年期的计划,多累积的保费也是相当可观的.
终身重疾险和定期重疾险比较有些是入乡随俗),这点在信诚和大都会体现的最为充分,虽然增加了沟通难度但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自夸大家勿怪),这里不想再说终身寿的优点,只想说我们每个人每年多少都要往银行存点钱吧,为什么不能存在保险公司呢,一个10万保额的终身寿+提前给付重疾30岁也就3000多一点,每天10块钱,如果用定寿定重+强制储蓄也行,但是记住有一个前提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要不断的往银行存钱,哪怕今天你不吃饭也要存5块,这就是保险专款专用的体现。如何选择,我尊重我的客户:)
国资公司把这类组合直接贯以长期返还型重疾的名目,因为中国人不愿谈死亡,但希望重疾的理赔可以让自己获得更多生的机会,如果直接卖寿险国人是很难以接受的,但包装成长期重疾就产生另外一个结果,长期重疾占传统公司保费收入一半以上份额 ,消费者在不知不觉中为终身寿和两全埋了单。相反外资公司进入是把各个险种拆分为最基本状态。
前给付长期重疾,但定寿和消费型重疾却有主险和附加险两种存在形式,只是分别出现在不同公司而已。顾名思义“提前给付”就是满足附加的重疾保险责任但不满足主险责任时可以先理赔一部分或全部保额。没有主险时如何提前给付呢?这也是我昨天解释为什么要和主险捆绑销售的原因(请七月草明鉴:)),这里还要说明很多名为终身重疾险和定期返还重疾险的产品实际上就是在终身寿和定期两全下附加全额提前给付,当然国资公司的某些重疾2倍身故3倍的长期重疾险也是这个组合,只不过通过对其中一种风险保额降低来减少总体保费。所以不管是任何公司的类似两种产品都是含有储蓄型主险的。回到90年。
关于终身重疾还是定期重疾,虽然在帖子中经常解释,但是客户往往仍有疑惑,尤其是刚发现“叶赫蓝”和“考拉胖熊”这样理性的消费者仍然希望拥有终身重疾却又非常抵触终身寿险,这个帖子我针对这两类产品容易产生误区的部分进行说明,希望达到让客户买的明白,代理人说的清楚的目的,我尽量使用通俗语言(有可能不严谨,但容易理解),也特别邀请“七月草”板斧补充指正,顺便推荐她在“叶赫蓝”帖子中“摔盘子”的故事。先从产品架构上分析,附加提前给付长期重疾实质上是一项附加在主险下的保险责任,并不是作为一个险种存在的,不管客户还是代理人,谁也没见过哪家公司有可单独销售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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