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奉贤区某村民汪最近碰到一 件烦心事,七年前她买了一份万年青终身保险,业务员说好只要投保了就能享受到终身保险,但是今年她接连住了两次医院,当她拿着医药费的帐单要求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不在有效保障期内。 今年5月,63岁的汪被诊断患有较严重的肺炎,先后两次住院治疗,花费医药费1万多元。可当她丈夫拿着医药费的帐单去保险公司理赔时,却被告知不在有效保障期内。(汪的丈夫 保险的目的就是妻子生病要享福 结果一分都享福不到)原来,汪投保的万年青终身寿险其实是一个主险,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是它的附加险,投保人在60周岁内才能享受该附加险。而当初办理保险时,业务员并没有告知这一点。结果,虽然汪自2001年投保该险种起,每年缴纳万年青终身寿险856元,个人住院医疗保险364元,但最终却无法获得理赔。为此,记者向新华人寿保险公司反映了这个问题。一位负责人表示,因为客户汪超过60周岁,这个年龄就不在有效保障期内了。不过,考虑到客户是一位贫困户,加上当初业务员没有尽到详细告知的义务,公司将酌情作出妥善的处理。(新华人寿客户经理 祈水军 其实这种事情公司也蛮关注的 正在准备处理怎么样解决)通过这一事例,我们要提醒广大市民,今后在购买保险品种的时候,一定要弄清楚投保的条款、内容、以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同时,保险公司在向客户推介保险品种时,也应该注重自己的信誉,做到实事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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