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看贴子和评论,有许多人认为资金托管就是一个噱头,没有实际的意义。甚至还有个别激动的坛友扬言:资金托管就是**。我只能说:你是凯蒂吗?(Are you kidding?)
也来凑凑热闹谈谈我对资金托管的看法吧。
如果用一句话总结观点,我想说:资金托管并不是万能的,但没有资金托管是万万不能的!换句话说,不采用托管模式并不一定会导致平台倒闭(注意!我这里不说平台跑路,我在上一篇帖子有提到:跑路的平台并不是我们P2P队伍的,它们只是披着外衣的诈骗团伙),但是跑路的诈骗平台却100%是采用网关模式。
一些平台也许要说:我又不是诈骗平台,就算我用网关支付模式,一样可以为投资人带去收益,为什么非要用托管模式。
是的!我相信我们P2P这个行业有能力为我们的客户带去收益!但是请注意,我们这个行业还有一个职责,那便是保障客户的资金安全!
所以,尽一切所能,杜绝一些诈骗团伙打着P2P的幌子,到处招摇撞骗,导致投资人蒙受损失!
那就剩下一个问题:挖掘机哪家强?!
哦,不对!不好意思,惯性了!问题应该是:资金托管模式能有效隔绝诈骗团伙吗?
答案是肯定的!
诈骗团队只有一个目的:圈钱!只要断了他们圈钱的路数,他们也就无法行骗。
大部分投资人之所以不认可托管模式,有以下三个原因:
1、惯性思维,原来一直用网关模式,不也没出过问题吗?何必多此一举,再说90%以上的平台都是网关支付模式。
2、托管模式刚刚进入大伙的视线,有些功能方面确实还不够完善,投资人对此有疑虑。
3、采用托管模式后,平台要重新开发功能板块,增加平台运营成本,一些中小平台不愿意去推动。
这需要技术开发和情感接受的过程,急不得,但我有理由相信今年底(明年初)即将出台的P2P网贷监管政策里一定会给平台的资金支付模式设定门槛。从过往这一年的各种官方会议及文件中我们不难获悉,P2P平台要定位在信息中介而非信用中介,坚决不可设立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为了达成这样的监管目的,采用第三方(包括银行)资金托管不失为一个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说到这里,我想把我心目中的第三方资金托管模式做个定义:即参与到P2P网贷各环节的资金(包含充值、取现、借款、还款等)必须在P2P平台体外循环,平台不得接触资金。第三方机构(包含银行)有义务将资金流转的具体金额、时间、去向通过有效方式(例如短信)告知投资人或借款人。第三方机构受托资金汇转不得仅以平台指令为准,必须开发技术渠道,让一定比例的投资人或借款人参与到资金汇转的指令授权中来。第三方机构还应定期形成独立的资金流水账单。
如果说到这里,已经有一部分投资人动摇了“托管无用”的观念,那我也算为这个行业尽了绵薄之力。
有句老话:不怕贼光顾,就怕贼惦记。
我们堵了诈骗团伙的这条路,他们一定会想办法炸开另外一个洞。比如虚假标的,比如标的超募甚至让黑客来篡改用户的账户信息等等。所以,我还是上篇帖子的那句话:P2P行业需要我们每个参与方共同呵护!不要让僵化的惯性思维阻碍了行业发展的创新之路。不要让我们的懒惰为诈骗团伙打开贪婪的大门!
纯属个人观念,不喜勿喷。欢迎探讨!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