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许丽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爱财在线常年法律顾问.P2P是Peer to Peer的意思,主要是指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即个人对个人的信贷平台.2014年以来,国内P2P公司数量和交易额都在迅猛增长.目前国内对于P2P平台针对性监管制度尚未出台,市场准入没有特殊要求.现阶段的进展是风控管理是否有效则应主要关注:平台信息披露和到期未还款的处理方式.目前有些P2P公司网站上信息的披露很不完备,投资者无法知晓自己的交易对手是谁,对方拿钱用来做什么,如果投资者盲目相信该平台,将会导致风险陡增,建议投资者选择信息披露完备的P2P平台,在决定投资前应清楚了解项目信息、借款用途、担保机构等对投资决策起到重要作用的信息.到期未还款的处理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无垫付模式,即投资者完全自担风险,这也是国外通行的模式,当然这种模式下,要求个人信用体系完备、投资者为成熟专业的投资者.(2)平台担保模式,即平台对投资者本息进行担保,但这种模式已被国内监管机构明令禁止.(3)担保公司担保模式,即由第三方担保公司对投资者本息进行担保,如果贷款逾期,由担保公司偿还投资者.(4)风险准备金模式,即平台自设风险准备金账户,如果贷款逾期,由平台以风险准备金对投资者进行垫付.建议投资者选择有担保公司担保模式、风险准备金模式的平台公司.我们看到,除了上述担保方式外,国内P2P平台还有不少类型的风控创新,如再担保和反担保,设立法律援助基金等,总之,投资者应选择重视风险管控的正规P2P平台公司.作者简介:许丽华,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爱财在线www.imoney888.com常年法律顾问.199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获法学学士学位,具有律师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税务师资格、外经贸企业股份制改组业务资格,在企业重组并购、银行金融、资本市场、基础设施、公司业务以及诉讼/仲裁领域已积累了近二十年的执业经验,在企业并购和资本市场方面,作为发行人律师或承销商法律顾问成功为众多企业在境内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发行上市提供法律服务;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广东省粤电集团收购万家乐财务公司等多宗大型并购项目法律事务;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在银行金融方面,已为多家金融机构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担任其常年法律顾问,在
温馨提醒: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文章观点,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文章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