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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年利率红线

据了解,民间借贷近年来发展迅速,也使民间借贷纠纷大幅上升。2015年上半年全国法院已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2.6万件,同比增长26.1%。目前,民间借贷纠纷已成为继婚姻家庭之后第二位民事诉讼类型。

杜万华强调,允许企业之间融资,绝非意味着可以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完全听之任之、放任自流。“生产经营型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必然会严重扰乱金融秩序,造成金融监管紊乱。司法解释专门对企业间借贷应当认定无效的其他情形作出了具体规定。”

杜万华指出,“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维护企业自主经营、保护企业法人人格完整,而且有利于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顽疾,满足企业自身经营的需要;同时还有利于规范民间借贷市场有序运行,便于统一裁判标准,规范民事审判尺度。”

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年利率红线

此外,最高法司法解释也对企业间民间借贷给予有条件认可。司法解释中规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而相互拆借资金,司法应当予以保护。”

但不会放任自流

允许企业间拆借

陆音表示:“从司法层面上,新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网络借贷资本市场的交易秩序,促进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良好发展,同时保障了网络借贷各方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据易联天下副总裁陆音介绍,实践中不少P2P平台出于生存和竞争的各项考虑,在宣传、推广时会告知投资人各种保障投资安全的措施,而平台承担兜底责任就是最常用的一项营销手段。然而P2P平台为了规避监管,在平台展示、合同签署时又务求避免出现平台承担责任的信息。如此一来,一旦风险真的发生,投资人再想追究平台的责任势必变得艰难万分。

P2P,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年利率红线

刘瑶指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在法律高度上为P2P平台今后的发展指明了道路,对于未来可能引入的第三方担保模式,留下了创新的空间。

对此,你我贷联合创始人刘瑶表示,“这是关于民间借贷领域的第一个司法解释,对今后的司法实践以及互联网金融发展有着一定的规制作用。此举也提醒各家P2P平台,应该明确自身在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定位,提高风险意识,不能用模棱两可的宣传方式,否则将可能承担担保责任。”

对于方兴未艾的P2P网贷平台究竟应承担怎样的责任,《规定》明确,“借贷双方通过P2P网贷平台形成借贷关系,网络贷款平台的提供者仅提供媒介服务,则不承担担保责任;如果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通过网页、广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证据证明其为借贷提供担保,根据出借人的请求,法院可以判决P2P网贷平台的提供者承担担保责任。”

模糊宣传将担责

P2P网贷平台

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年利率红线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央行颁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变化比较大,最低是百分之二点几,最高是百分之十二点几,中间较多的是5%-8%,最后我们选了中间的6%,又参照传统以基准贷款利率4倍作为利率保护上限的司法政策,得出24%这样一个数字。”

最高法昨日公布的司法解释,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关键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问题。该司法解释规定,“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

自2013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出现井喷式发展,不仅实现了数量上的增长,借贷种类和方式也得到扩张,但也产生了平台角色复杂、监管主体缺位、信用系统缺乏等新问题。

利息认定无效

年利率超36%部分

P2P,最高法划定民间借贷年利率红线

昨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关键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问题,同时明确了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的本质定位。《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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