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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介绍: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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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中心位置/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中心位置:
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北角)
公交站点:
合家福购物广场:109、111、133、135、138、145、146、163、705、902路公交途经
世纪阳光花园:135、138、145、163、705、902路公交途经
邮政编码:230051

主要职能/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招投标服务中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承担行政审批服务、招商服务、招投标服务等工作。具体职责为:

1.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 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 承担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协调督查省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业务办理情况,管理考核窗口工作人员;

4. 承担省级招商服务日常工作,发布招商项目、新科技成果、就业劳务等方面的信息,开展招商政策咨询和招商接洽服务,组织、协调、督查相关单位提供招商服务;

5. 承办省政府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事项。

信息公开/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承担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具体工作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政务公开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订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发展规划、工作要点、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起草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起草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关文稿,办理政务公开方面的专题文电、会务和督查调研等;协助监察部门查处全省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承办省政府和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近年来,特别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我省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创新思路,拓展领域,丰富载体,完善形式,取得较好成效。工作体系和制度基本建立。市县和省直部门均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组织,明确了工作机构。先后制订了政务公开考评办法、澄清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统计和责任追究等一系列文件制度和配套政策,形成了上下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和内容全面、易于操作的制度体系。

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大力推进财政预决算、行政执法、重大项目投资管理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事项公开,重点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权力行使过程和行政执法结果的动态公开,编制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流程图,切实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权力行使的全过程。

网站建设统一高效。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开发系统软件,形成全省“统一组织、统一软件、统一编码”的“三统一”工作模式,受到国务院办公厅的充分肯定,在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上做交流发言。开通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形成目录规范、编码统一、结构合理、层次清晰、覆盖面广、易于监测的全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体系。2010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共开通信息公开网站8000多个,全年共发布信息80万余条,访问量达5000万人次。

工作推进扎实有力。定期召开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全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工作。突出抓好考评督导,完善考评办法,健全考评指标,引入社会评价机制,着力解决政府信息公开“自说自话”问题。组织开展全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督查、调研,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和协同推进。对年中测评和年度考评中发现的问题与各单位一对一反馈,举办各种形式交流会和培训班,指导工作开展。

中心简介/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目前,进驻政务中心的有省政府32个部门483个行政许可项目和一些便民服务项目。中心以“廉洁、务实、规范、高效”为宗旨,把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标准,按照“集中办公、公开办事”的运行方式,努力实现“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在承诺日办结”。

政务中心实行公开办事。实行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八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政务中心推进效能建设。努力改进审批方式,简化环节,压缩时限,做到办事有指南,填表有示范,做到审批表格能在网上下载,政策规定能在网上查询,办件结果能在网上公示,群众的投诉、建议及答复意见能在网上公开进行。

政务中心的成立和运作,改变了过去政府部门“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的不良作风,促进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了社会公共服务,树立了服务型政府形象,受到企业和群众的欢迎以及社会各界的好评。

中心宗旨/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

省政务服务中心是省委、省政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设立的。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行“集中办公、公开办事、一次告知、限期办结、接受人民监督、方便群众办事”。

一、集中办公

省政务中心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行政许可依法由两个以上许可机关分别实施的,由政务中心组织有关许可机关联合办理,并确定一个主办机关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需要收取费用的,统一在政务中心结算窗口收取。

二、公开办事

省政务中心在各服务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依据(具体条款)、条件、数量、期限和程序;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格式文本(含范本),联系、监督、举报电话,收费依据、标准及批准机关。将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公开,公众可以在有关窗口查阅。

三、一次告知

服务窗口收到行政许可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事项属于本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许可机关职权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窗口或机关申请;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服务窗口受理或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都出具加盖本许可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四、限时办结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服务窗口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当场作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不能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在承诺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承诺的期限内提前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立即通知申请人。

五、接受监督

欢迎您监督下列事项:

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2、不在窗口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内容的;

3、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4、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地图

本数据来源于百度地图,最终结果以百度地图数据为准。



5、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6、依法应当根据听证、招标、拍卖结果择优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未做到的;

7、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承诺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8、未在中心窗口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送达决定、收取费用的。

服务中心地址

日前,安徽省政务服务中心搬至新址,正式投入运行。新中心位于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马鞍山路与太湖路交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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