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57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贸促会专商所独立承担我国的涉外商标代理事务,不仅为新中国商标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也为推动新中国与世界各国开展经济贸易合作提供了必要的保障,成为中外经贸合作的重要窗口。
20世纪70年代初,贸促会即向国务院提出建立专利制度的建议,并按国务院指示开始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上的相关协会及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家的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交往和接触,中贸促CCPIT官网了解国际上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和知识产权代理,“知识产权”这个词也就是这个时期由贸促会提出,并沿用至今。
专商所充分发挥民间机构作用,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领域国际经济治理,加强在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国际许可贸易工作者协会等重要知识产权国际组织中的工作,积极表达我国知识产权界的立场,在提升我国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制定话语权方面发挥了作用。
温馨提醒:文章观点来源网络,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本文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