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国家授权长江委在长江流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能。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派出的流域管理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在长江流域和澜沧江以西(含澜沧江)区域内行使水行政管理职责,成立于1950年2月。1994年后水行政管理范围由长江流域扩展到西南诸河,水土保持,采砂管理,河湖管控,水资源管理,水资源保护,行政许可服务与监督执法等工作不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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