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省金融办,金融工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全省金融运行情况;拟定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提出改善金融发展环境、促进金融业发展的建议;
(二)、负责协调、配合中央驻鲁金融监管机构对全省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联系协调驻鲁金融机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负责地方金融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省属金融机构的管理工作。
(四)、拟定全省多层次资本市场培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根据省政府授权,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提出审核意见;指导协调非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参与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协助驻鲁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五)、拟定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政策,负责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业务监管工作。
(六)、指导、协调、推荐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协调有关部门推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
(七)、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和非法证券活动。
(八)、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综合处(挂人事处牌子)
组织协调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办机关公文、会务、督办、档案、机要、保密、安全、财务等工作;负责办机关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挂研究室牌子)
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拟订全省金融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分析全省金融业统计数据和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和建议;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信息宣传和金融培训工作。
三、银行处
拟订全省银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分析全省银行业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银行业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驻鲁银行业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省属银行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推动全省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机构的规范发展;指导、协调、推进全省农村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规范发展工作,负责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
四、证券与资本市场处
拟订全省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分析全省资本市场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证券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驻鲁证券、期货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省属证券、期货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协调和推动企业上市工作,对拟上市企业发行股票提出审核意见;协调、指导非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工作,参与省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工作;协助驻鲁证券监管机构做好上市公司的规范发展工作。
五、保险与担保处
拟订全省保险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调度分析全省保险业和担保业运行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配合保险监管机构做好监管工作;负责驻鲁保险机构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省属保险机构重大事项的指导、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业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治安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工作;拟订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政策,负责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和业务监管工作。
六、金融稳定处
负责全省金融风险应急机制建设;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协调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集资、非法证券活动;推动开展信用体系、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机关党委 负责办机关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综合处(挂人事处牌子)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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