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调整为5000元(此前起征额为3500元)。理财交流/工具、薪金所得生活服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纳税人实际取得的工资、在2018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内基金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
温馨提醒:文章观点来源网络,随时光飞逝,岁月变迁,准确性、可靠性、难免有所变动,因此本文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