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减排综合协调职责划入省发展改革委。
4.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生猪定点屠宰管理职责划入省农业厅。
5.根据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要求需要调整的其他职责。
(二)取消的职责。
1.取消需要上报国家核准的技术改造项目审核(直接转报国家主管部门)。
温馨提醒:文中观点来源网络,随岁月变迁,准确性,仅供参考!取消收录、等问题,请联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