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以促进会员单位实现共同利益为宗旨,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维护银行业合法权益,维护银行业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业从业人员素质,提高为会员服务的水平,促进银行业的健康发展。
会员单位包括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中国银联、银行业信贷资产登记流转中心有限公司、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其他金融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等。 截至2021年5月,中国银行业协会共有769家会员单位、32个专业委员会。
是经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批准成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全国性非营利社会团体,是中国银行业自律组织。凡经业务主管单位批准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在华外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经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银行业协会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依法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合作的其他类型金融机构,以及银行业专业服务机构均可申请加入中国银行业协会成为会员单位。 中国银行业协会(China Banking Association,CBA)成立于2000年5月。2018年3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银监会变更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中国银监会成立后,中国银行业协会主管单位由中国人民银行变更为中国银监会。
根据工作需要,中国银行业协会设立32个专业委员会,包括农村合作金融工作委员会、法律工作委员会、自律工作委员会、银团贷款与交易专业委员会、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外资银行工作委员会、托管业务专业委员会、保理专业委员会、金融租赁专业委员会、银行卡专业委员会、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中间业务专业委员会、货币经纪专业委员会、贸易金融专业委员会、养老金业务专业委员会、理财业务专业委员会、城市商业银行工作委员会、利率工作委员会、安全保卫专业委员会、汽车金融业务专业委员会、客户服务与远程银行委员会、财务会计专业委员会、绿色信贷业务专业委员会、票据专业委员会、私人银行业务专业委员会、村镇银行工作委员会、银行业产品和服务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信息科技专业委员会、台资银行工作委员会、声誉风险管理专业委员会以及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日常办事机构为秘书处。秘书处共有21个部门,包括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会员服务部、人力资源部(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公室、自律部、维权部、协调服务一部、协调服务二部、协调服务三部、协调服务四部、宣传信息部、普惠金融服务部、农金部、计划财务部、国际部、研究部、热线服务部、系统服务部、中小银行服务部、金融租赁办公室、银行函证平台服务中心。此外,设立了东方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研修院和《中国银行业》杂志社。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若干名。
理事会闭会期间,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会职责。常务理事会由会长1名、专职副会长1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1名组成。协会设监事会,由监事长1名、监事若干名组成。 中国银行业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由300名会员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为理事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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