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旅游的综合协调、市场监管和应急救援职责。
主要职责二。
标准;制定全省旅游业发展规划和旅游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全省旅游业发展,(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业的方针、法规、政策、指导全省旅游工作。
(二)拟订全省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市场开发战略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对外宣传和重大旅游推广活动。
引导休闲度假;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情况,(三)组织全省旅游资源普查、旅游目的地和旅游产品规划开发、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区域、负责旅游统计、贵州省旅游局网站行业信息发布和旅游信息化工作;协调和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